第五、人才租赁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赁人员当月各项保险。
2、 乙方每月应按时向甲方支付人才租赁费。如乙方未能及时拨款,影响租赁人员工资按期发放或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按期缴纳的,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3、 乙方于每月_______日前将当月保险变动情况报给甲方并于每月_______号前将上月员工应发工资情况报给甲方,甲方于_______日前将《租赁人员工资、保险及服务费核算表》报给乙方确认。乙方于_______日前将确认后的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六、合同终止
1、 本合同双方不再续约,出现违约情况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的,本合同终止。租赁合同终止后,租赁人员回到甲方,由甲方负责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因此导致甲方解除与租赁人员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提出一方承担。
第七、违约责任
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各方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2、 乙方拖欠甲方人才租赁服务费及有关费用的,除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外,还应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标准向甲方支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
3、 租赁人员发生违约责任的,其违约金交给甲方后,由甲方转交给乙方。
4、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积极解决。协商无果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合同起讫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2、 如遇国家等有关政策调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一方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本合同终止。 第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