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2018-07-22租赁合同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一般是一些商家企业或是工厂使用,个人使用得比较少,其中的条条款款不少,市面上实际使用的版本有几个,但是一些具体细节各不相同,这必须根据自己的要求更改,下面是中国人才网整理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书,欢迎阅读。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一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酒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场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场地)位置和面积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业用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YJBYS大街101号××××大厦b座六层,使用面积为 2700 平方米。

  1.2 具体的租赁区域详见附件1:房屋(场地)平面图。

  第二条:租赁房屋(场地)的用途

  所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为 文化娱乐(××酒城)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免租金期限

  3.1 租赁期限为 20 年,自 XX年 6月01日至 2025 年 05 月 31日。

  3.2 免租金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年02月28日。

  第四条:租金和定金

  4.1 租金的确定适用逐年递增的办法确定。其中,第1—2年为人民币 2元/平方米/天,月租金总额为 162,000元,三个月租金总额为 486,000元,年租金总额为 1,944,000元(大写: 壹佰玖拾肆万肆仟元 )第3—XX年,每天每平方米2.7元,第11—20年按经营情况租金另定。

  上述一个月按30天,一年按360天计算。

  上述租金中不含水、电、空调、供暖、垃圾处理等费用。

  4.2 乙方于签署合同后 3 日内向甲方支付 3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如果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如果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4.3 免租期结束后,定金同时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或商场的有关制度在乙方经营期间违反本合同所约定义务时给予乙方相应处罚。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10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予以返还。

  4.4每 3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周期,,除第一期租金按本条4.5执行外,以后每期的租金应提前 30天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为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4.5第一期租金的交纳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前3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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