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
(1)乙方场地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如须甲方协助,费用另行商定。
(2)水、电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调费用。
(4)甲方对客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加适当的劳务费用计收。
(5)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应缴费额_____‰的滞纳金。
(6)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A.水费、电费:乙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B.如以后的空调费、采暖费、水费、电费等价格有所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浮动的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保证金
(1)保证金: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为了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为维护商业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绝欺诈,保持商业步行街长期稳定经营,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同时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物业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 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期满乙方迁出本商业步行街后,双方办理完毕卖场交接手续_____天后,如无客户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3)对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以及本商业步行街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和损失,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不足部分,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 考核标准
(1)乙方应提交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甲乙双方议定每期_____个月,营业目标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
(3)乙方的营业情况每_____个月应接受甲方评鉴一次,业绩未达甲方规定者,甲方可调整其经营面积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 促销
(1)甲方为促进销售举办的各项活动,乙方应尽量配合,并分担费用以求共同发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绝,涉及费用的分担甲方应事先和乙方协商。
(2)乙方若自行促销,所发生的一切促销费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行促销的海报、广告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如认为乙方的促销行为有妨害他人营业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违约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