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原文及翻译(22)

2020-06-22古籍

成公鲁与晋、卫盟

  冬十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1],且寻盟[2]。卫侯使孙良夫来聘,且寻盟。公问诸臧宣叔曰:"仲行伯之于晋也,其位在三,孙子之于卫也,位为上卿,将谁先"?对曰:"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上下如是,古之制也。卫在晋,不得为次国,晋为盟主,其将先之"。丙午,盟晋;丁未,盟卫,礼也。

  【注释】

  [1]荀庚:晋荀林父之子。

  [2]寻盟:重申盟约(这里是指鲁成公元年赤棘之盟)。

  【译文】

  (鲁成公三年)冬十一月,晋景公派荀庚到鲁国访问,并且重申鲁成公元年的赤棘之盟。卫定公也派孙良夫到鲁国访问,并且重申鲁宣公七年的黑壤之盟。鲁成公就这事询问臧宣叔说:"荀庚在晋国的职位排到第三位,孙良夫在卫国,是上卿的地位,我们先与谁进行盟誓呢"?臧宣叔回答说:"次等国的上卿,相当大国的中卿,它的中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卿,下卿相当大国的上大夫。小国的上卿,相当大国的下卿,中卿相当大国的上大夫,下卿相当大国的下大夫。上下等级是这样的情况,这是古代的制度。卫国对晋国来说,连次等国都够不上,晋国又是当时的盟主,应该先与晋国盟誓"。丙午日,鲁国与晋国盟誓;丁未日,又与卫国盟誓。这是符合礼制的。

  【评析】

  鲁成公三年(前588),鲁国与晋国、卫国举行盟会,鲁成公不知如何安排盟会的次序,鲁国的执政者臧宣叔给他介绍了诸侯国的等级及大国、次国、小国卿大夫的地位,实际上是解释《周礼》的一些规定。

成公鲁成公如晋

  夏,公如晋。晋侯见公,不敬,季文子曰:"晋侯必不免。《诗》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命不易哉。夫晋侯之命在诸侯矣,可不敬乎"。

  秋,公至自晋,欲求成于楚而叛晋。季文子曰:"不可。晋虽无道,未可叛也。国大、臣睦,而迩于我,诸侯听焉,未可以贰[1]。《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2]"?公乃止。

  【注释】

  [1]贰:背叛。

  [2]字:保护,爱护。

  【译文】

  (鲁成公四年)夏季,鲁成公到了晋国。晋景公接见鲁成公,对他不尊重。鲁大夫季文子知道后说:"晋景公一定不会免于祸患。《诗经》说:恭敬啊再恭敬,上天是那样的明显呀,获得与保守天命是不容易的啊!晋景公的命运在诸侯们掌握之中,能不敬重诸侯吗"?

  秋季,鲁成公从晋国回来,想要求与楚国结盟而背叛晋国。季文子说:"不能这样做。晋国虽然不讲道义,但还不能叛变他。晋国国土大、大臣和睦,又与我们邻近,诸侯还听他的,我们还不可以对他有二心。《史佚之志》有这样的话说:与我们不是同一种族的人,他们的心肠和我们一定不一样。楚国虽是大国,跟我们不是同一种族,他肯爱护我们吗"?鲁成公于是放弃了这一想法。

  【评析】

  鲁成公到晋国没有得到晋景公的尊重,想要叛晋而投楚。他的大臣季文子虽对晋景公不满,却不同意鲁成公的想法,说楚国"非我族类”,不可信任。虽然说明重视华夏族的凝聚,但也反映出狭隘的民族观念。

成公郑伯伐许

  冬十一月,郑公孙申帅师疆许田。许人败诸展陂[1]。郑伯伐许,取任、泠敦之田[2]。

  晋栾书将中军,荀首佐之;士燮佐上军,以救许伐郑,取汜、祭[3]。

  楚子反救郑,郑伯与许男讼焉,皇戌摄郑伯之辞[4]。子反不能决也,曰:"君若辱在寡君,寡君与其二三臣共听两君之所欲,成其可知也。不然,侧不足以知二国之成"。

  【注释】

  [1]展陂:许国属地,在今河南许昌市西北。

  [2]任、泠敦:两地都是许国的地方,当跟今许昌市不远。

  [3]汜、祭:两地都属郑。汜在今河南荥阳西北,祭在今郑州市北。

  [4]摄:代理,这里是指替郑襄公发言。

  【译文】

  (鲁成公四年)冬季十一月,郑国的公孙申带领军队去许国划定他们夺取的许国田地的疆界,许国在展陂打败了郑军。于是郑襄公又率军进攻许国,夺取了许国任、泠敦两地的土地。

  晋国的栾书统率中军,荀首为副统帅,士燮为上军副统帅,带领两军援救许国而进攻郑国,夺取了郑国的汜、祭两地。

  楚共王不救他的盟国许国而反过来援救郑国,郑襄公同许灵公在楚军中互相控告,郑国的皇戌代替郑襄公来发言。楚国的子反主持他们的争讼而不能决断,说:"你们两位如果都到楚国朝拜我们君主,我们君主同一些大臣们共同听听你们二位各自想的,是非曲直就知道了。不然的话,我子反是不能够给你们判定结果的"。

  【评析】

  郑、许两国发生战争,晋、楚两大国乘机插足。这说明大国无时不在寻找机会,蚕食小国的领土。

成公晋讨赵同、赵括

  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1],谮之于晋侯,曰:"原、屏将为乱[2]"。栾、郤为徵。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注释】

  [1]赵庄姬:晋国赵朔之妻,晋成公之女,与赵朔叔父赵婴通奸。赵婴:晋国赵盾异母弟,又称婴齐、楼婴,曾任中军大夫,鲁成公五年,被赵同、赵括逐出晋国。

  [2]原、屏:赵同(又称原同)、赵括(又称屏括)。

  【译文】

  晋国的庄姬因为赵婴齐出亡的缘故,在晋景公面前进谗言说:"赵同、赵括正准备作乱"。栾氏、郤氏两姓又为庄姬的话作证。(鲁成公八年)六月,晋国讨伐杀害了赵同、赵括。赵朔的儿子赵武跟随庄姬在晋景公的宫中养大。赵同、赵括的封地给了祁奚。韩厥对晋景公说:"赵衰对晋国的功勋,赵盾对晋国的忠心,而让他们绝了后,做好事的人都会畏惧的。尧、舜、禹三代好的帝王都是数百年地保持上天给予的福禄,其中哪会没有邪僻的帝王呢,只是赖有先前的哲人们才免于不败。《周书》说,不敢侮辱失掉妻子、丈夫的人,就是要宣扬仁德的"。于是又让赵武继承赵氏的宗族,把送给祁奚的土地归还给赵氏。

  【评析】

  鲁成公八年(前583),晋景公听信谗言,杀了赵同、赵括。这反映出晋国内部君臣之间、卿大夫之间的矛盾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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