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诗简单图片(2)

2018-07-22

  前人大多以此诗为唐人作品。现在的文选、文学史著作则普遍认为是北朝民歌,除了因为此诗风格有北朝民歌特点外,最重要的依据是此诗篇目曾收入南朝陈代僧人智匠所纂的《古今乐录》。但在20世纪80年代,齐天举〔1、2、3〕、唐长孺〔4〕、黄震云〔5〕等人则根据此诗的风格、用语重新提出该属唐诗,齐天举更力证此诗并未录入《古今乐录》。笔者只见过赵从仁反驳齐天举的说法〔6、7〕,但着眼于考据《木兰诗》版本的源流,多猜测之词,难以服人。经过这场争论,目前学界似乎认为唐诗说也可并存。《辞海》“木兰诗”条在1980年版时还说“北朝民歌……后人或疑为唐人作,不确,因篇目曾收入南朝陈光大二年僧智匠所编之《古今乐录》中。”但在1989年版则改口说:“北朝民歌。后人亦有疑为唐人作者。”不再提《古今乐录》,承认疑得有理了。

  风格、用语见人见智,难有定论。即使《木兰诗》有唐人用语,也可说是经过唐人改动,并不能断定即为唐人作品。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木兰诗》是否曾录入《古今乐录》,如果未录入,固然并不能就定为唐人作品;但如果曾录入,则可断为南北朝的作品。可惜《古今乐录》早已失传,认为《木兰诗》曾录入《古今乐录》的依据是郭茂倩的《乐府诗集》在“木兰诗”题下有如此注解:“《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乐府诗集》共收《木兰诗》二首,后面的五言“木兰抱杼嗟”大家都认为是韦元甫拟作的)这句注解,历来被标点为:“《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中华书局所出的标点本《乐府诗集》即是如此标点。但后来发现《古今乐府》乃是南朝作品,而韦元甫乃中唐时候人,《古今乐录》不能未卜先知,所以大多认为只有“木兰不知名”一语才引自《古今乐府》,后面那句话乃是郭氏所加的按语,即应该标点为:“《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齐天举很正确地指出这种标点法乃是主张《古今乐录》录有《木兰诗》的人的一厢情愿,并不符合古文习惯。古汉语因无标点,为避免混淆了引文、按语,习惯在按语前加一“按”字,《乐府诗集》的其它地方凡是郭氏按语即都有“按”字。而且,后世称前人官号,若不冠朝代,应用简称(如“韦中丞”),若用全称,必冠朝代,“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乃是唐人口吻,不可能是郭氏按语,而只能是引文;既是引文,就不可能出自南朝《古今乐录》,因此齐天举认为郭氏在此错引。这是齐天举认为郭注不可靠的一个主要理由。另一个理由是:《古今乐录》一书至少在南宋还存在,两宋都有人讨论过《木兰诗》的写作年代,却除了郭氏,无第二人提及《古今乐录》,大都认为《木兰诗》是唐诗,若《古今乐录》真录有《木兰诗》,同时代的人除了郭氏无第二人知晓,这是令人难以相信的,因此齐天举认为郭注是靠不住的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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