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文言文虚词整理

2020-07-26文言文

高中文言文虚词整理

  文言文是以古汉语口语为基础的书面语,在远古时代文言文与口语的差异微乎其微。下面是关于高中文言文虚词整理的内容,欢迎阅读!

一 、而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如: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二、以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与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用法与“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敛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与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三、为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与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做”。还可作判断词“是”用。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例如:

  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例如:

  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赤壁之战》)

  公为我献之。(《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例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着”、“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序》)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例如:

  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例如:

  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赤壁之战》)

  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例如:

  如今人方为刀俎……何辞为?(《鸿门宴》)

上一篇:常见的文言文虚词下一篇:高中语文文言文知识之虚词“若”的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