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文言文注释须注意的问题(3)

2020-07-26文言文

  三、看是否符合逻辑事理

  思维要符合逻辑,办事得依顺常理。如果注释导致原文思维不合逻辑,事情违背常理,那就值得斟酌,需要改正。例如:

  1.苏洵《六国论》:六国互丧,率赂秦耶?高中语文第二册注释:[互丧]彼此(都)灭亡。互,交互,由此及彼,由彼及此。今按,这条注释本身前后矛盾。后面的单字解释把互看作丧的由此及彼、由彼及此的方式,是副词状语;而前面的句意理解却把互换成代词的彼此而当作了主语。这两种矛盾的说法对于这个句子来说都不可取。如果互是代词主语,就会既与原主语六国语意重复,又不得不增加(都)来串通本来应该有的句意。如果互是交互,由此及彼,由彼及此的状语,那就会不合逻辑:消灭不可能是一种交互的行为,此已经把彼消灭了,彼怎么还可能再来消灭此呢?说我消灭了你、你消灭了我,这是不合常理的。其实,这里的互当解释为俱、全、都,句意言六国(先后)都灭亡了,难道都是因为贿赂秦国吗?互当都全俱讲,古文中不乏其例。《三国志·吴书·太史慈传》:外围下左右人并惊骇,兵马互出。兵马互出指兵马一齐出动或全部出动,不是一会儿出兵一会儿出马,也不是你出兵我出马。《世说新语·文学》:时人互有讥訾,思意不惬。指当时人们都嘲讽左思,左思心里不愉快。《芙渠》: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高中语文第一册注:莲实和藕一块使人的牙齿和嘴边感到芬芳。除了把齿颊解释为牙齿和嘴边比较别扭外(当释为口腔即牙齿和脯颊之间),用一块来解释互多少还是揣摩出点意思来了,但如果解释为都就更准确。相跟互在代词、副词用法上意义基本相同,相也可训都,这应该可以当作互训都的一个旁证。如《史记·吴王濞列传》:彼吴梁相敝而粮食竭,乃以全强制其罢极,破吴必矣。吴梁相敝就是吴国梁国都疲困了。

  2.《论语·季氏将伐臾》:陈力就列,不能者止。高中语文第一册注释:[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能施展其才能则就其职位,不能这样做就不就其职位。陈,摆出来、施展。力,才能。就,居、充任。列,职位。今按,说能(不能)施展其才能,包含了一个前提条件,即他有才能,而能否施展则完全取决于客观因素。如果这样理解,那冉有就没有什么责任了,这不符合孔子批评冉有的意图。而且更重要的是,能(不能)施展其才能应该是对客观条件所造成的已然状况的陈述,这里却说能施展其才能则就其职位,不能这样做就不就其职位,你还没有就位,你怎么知道能施展还是不能这样做呢?就不就位应该是检验能否施展才能的先决条件,而不能反过来依据能否施展才能的条件推出就不就位的结果。这样注释不符合思维逻辑和一般常理。实际上,孔子引用这句古语是针对冉有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这种推卸责任的态度说的,目的正是要批评冉有主观方面的过错。这种主观过错可以从两个方面观察,一是就职前,一是就职后。就职之前应该估量一下自己的能力,根据自己的能力来选择合适的职位,这就是陈力就列的意思,跟量力而行相似,所以陈力是指把自己的能力拿出来掂量掂量,而不是指施展才能。就职之后还要进一步检验自己的才能是否称职,如果发现不称职,那就赶快停止,退出来,把职位让给别的称职的,这就是不能者止的意思,因此不能不是指你有才能施展不出来,而是指你的才能不足以干好这分工作;止不是指不去就职,而是说要从已经就任的职位上退下来,停止占据这个职位。

  3.《诗经·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岂曰无衣,与子同泽。岂曰无衣,与子同裳。高中语文第三册注释:[与子同袍]我和你同穿一件战袍。[与子同泽]我和你同穿一件内衣。[与子同裳]我和你同穿一件下衣。今按,在这三章诗中,同袍同泽同衣的意思是一样的,都是指[穿]同样的.衣报,表示在同一军队服役,军队里统一着制服,所以这样说。可注释认为是我和你同穿一件战袍(内衣、下衣),这就违背了常理,两个人能同穿一件衣服吗?现代虽然有他们两个共一个鼻孔出气或他们俩同穿一条裤子的说法,但那不是写实,而是夸张地表示两个人的关系亲密,好得像一个人似的,与有没有衣服穿无关。这首诗的与子同袍(泽、裳)紧接岂曰无衣而言,强调的是自己也有衣服穿,并且穿的是跟你们同样的军服,所以这里的同袍不可能是同一件衣服的意思。

  四、看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语言可以表现人的内心世界、虚幻世界,而更多时候反映的是客观世界。当语言在陈述事实的时候,它应该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如果我们对语言内容的理解不符合客观实际,那就有可能也是不符合作者原意的,这样的解释值得推敲。例如:

  1.诸葛亮《出师表》: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中学语文教材原来注释为:不毛,不长草木的地方。试想想,泸水在西南山区的四川境内,又时值盛夏草木繁茂之季,怎么会不长草木呢?即使是现在,四川境内也很难找到一块自然不长草木的地方,何况是自然环境没有怎么遭到破坏的古代呢?这显然是不合自然现象、不合客观实际的。其实毛本指动植物表皮上生长的丝状物或茸状物,引申泛指地面上生长的植物,有时特指植物当中人工种植的庄稼(含蔬菜等)或野生的草木。深入不毛的毛应是特指庄稼而言;不毛即未经开垦、不长庄稼的原始山区,那里偏僻荒芜、林深草茂,不是不长草木。《甘薯疏序》也是中学教材传统篇目,其中有丽土之毛,可以活人者多矣的句子,这个毛则应该是泛指植物的,可有的教材注为草木,有的教材释为庄稼,都失之偏颇。因为草木中虽然有许多可以活人的东西,但甘薯并非草木;而庄稼都是可以活人的,又怎么能说多矣!说多矣就意味着毛中有些是不能活人的,而且可以活人的东西也不见得都是庄稼,草木的果实也有不少可以吃,因此丽土之毛的毛只能解释为泛指的植物,偏指庄稼或草木都不符合事实。

  2.杜牧《阿房宫赋》:蜀山兀,阿房出。高中语文第四册注释:四川的山光秃了,阿房宫出现了。注释把蜀对译为四川,不符合历史的实际。秦代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其中的蜀郡和巴郡都在今天的四川省境内。查《辞源》可知,秦灭古蜀国,置蜀郡。治所在成都,其辖境包有四川成都市及温江地区大部分县境。又秦惠王灭巴国,置巴郡,治地包括今四川重庆市和南充、达县、秦节、彭水、涪陵等。可见不能将秦代的蜀跟今天的四川对等,原文中的蜀还是以指蜀郡为宜。[4]

  以上我们从语言规律、文情语境、逻辑事理和客观实际四个方面分析了注释结论方面的问题,其实如果注释结论不正确,导致的问题往往不只表现在一个方面,所以我们有时可以同时从多个方面来分析,这样问题会看得更清楚些。例如《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章: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高中语文第四册注释:[蹴]践踏。[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这样解释虽然有根据(来源于汉代赵歧的《孟子章句》),但其实既不符合语言规律,也不符合逻辑事理,跟文情语境更不协调,这不符合客观实际,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有问题。我们认为蹴尔所表示的应该是与之者的一种不情愿的表情。因此蹴尔应该讲成蹙尔,皱眉的样子,愁眉苦脸的样子,表示不乐意、不情愿。至于不屑,应取《正字通》的解释:凡遇事物轻视不加意曰不屑。其实就跟现代不屑一顾的不屑意思差不多。既然与之者不情愿,愁眉苦脸的,乞人也就不看重他给的食物了,实际的意思当然是指不接受:这样的食物吃了心里不舒服呀,有损人格尊严呀,宁愿不要,宁愿饿死!这样解释,庶几能合情合理,真正符合孟子的原意。

  关于这种解释的详细论证笔者另有专文[5],读者可以参看,这里就不重复了。现在我们引述两则颇有争议的文言注释,看怎样从这些方面来评判它们的是非优劣。

  1.贾谊《论积贮疏》:岁恶不入,请卖爵子。高中语文教材第三册旧版注释:年成坏,不能纳税,(朝廷)卖爵位(来增加收入)、(百姓)卖子女(来度过日子)。不入,指百姓纳不了税,卖爵,汉朝有公家出卖爵位以收取钱财的制度。另有参考资料注释为:请卖爵子,请求卖掉自己的爵位或儿子。秦汉时有赏赐爵级的制度,因此百姓也可以有较低的爵级。这种爵级可以转卖。《高中语文古诗文详解》并存两说,教师往往无所适从。

  从表达的角度来看,除了有意的双关修辞之外,一句话的意思通常是惟一的,不可能出现可以两解或多解的情况。注释中见到的数说皆通现象,其实是没有找到正确解释的临时措施,决不是作者的原意。那么,这句话的解释究竟哪种说法正确呢?我们可以用上面提出的几条标准来衡量。大凡正确的注释,应该是既符合语言文字规律,又符合文情语境和事理逻辑,同时也不违背客观真实的。据此判断,当以第二种解释为是。因为从语言上看,请卖爵子的主语应该是一个,说成朝廷卖爵,百姓卖子,既暗换了主语,请字也没有了着落,明显不合语法。从文情语境看,前文有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句,可见因岁恶而不入的是承前省略的民,那么请卖爵子的当然也应该是老百姓,不可能是朝廷的行为。再看事理逻辑,这段文章讲灾荒年成老百姓的艰难处境,老百姓本来不入,朝廷还卖爵,谁买?即使有富人买朝廷之爵,也不能解决老百姓不入的问题呀!按之历史事实,汉代的老百姓确实有爵可卖。《汉书·惠帝纪》: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赐民爵一级。又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颜师古注引应劭云:一级值钱二千,凡为六万,若今赎罪入三十匹缣也。《史记·文帝本纪》:后元六年,大旱,蝗,发仓廪以振贫民,民得卖爵。《索引》引崔浩:富人欲爵,贫人欲钱,故听买卖也。《汉书·严助传》:间者,数岁比不登,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前两例证明汉代民众确实有爵,后两例明确记载了民得(待)卖爵的事实。可见请卖爵子只能理解为人民请求卖爵卖子,贫民的爵可以卖给富人以得钱物,也可以卖给朝廷或官府以抵赋税。[6]

  2.《曹刿论战》: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中学语文教材和教参曾有两种全然不同的解释,一种标点为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以下指下车,登指登车,轼指凭轼(即靠在轼上)。一种标点为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以下为状语,往下、朝下的意思,登轼则指登上轼板,站在轼上。这两种意见又是谁对呢?我们认为后一种意见是正确的。前种解释虽然在本句的语法上能勉强讲通,但并不符合文情语境,特别是不符合客观实际和逻辑事理。

  首先,古代的车轼虽然可以凭靠,但凭轼是为了对车下的人表示尊敬,而文章所述是在战场,战车是不需要凭轼的。《释名·释车》:轼,式也,所伏以式敬也。《吕氏春秋·期贤》:魏文侯过段干木之闾而轼之,其仆曰:君胡为轼?曰:此非段干木之闾欤?段干木盖贤者也,吾安敢不轼?《礼记·曲礼上》:兵车不式。郑玄注:尚威武,不崇敬。孔颖达疏:兵车尚武猛,宜无推让,故不为式敬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城濮之战中楚将得臣对晋侯说请与君之士戏,君冯(凭)轼而观之,得臣与寓目焉,属请战游戏之词,故不以敬论亦不以战论,当属特例)。曹刿与鲁庄公同车观战,依礼制是不应该凭轼的。下文说视其辙乱,望其旗靡,则所望者为旗而非人,望旗更不需要特意标明凭轼这一带有敬意的动作。

  其次,考古车制,凭轼不利于望远,曹刿要望齐师,根本不可能凭轼。江永《周礼疑义举要·考工记》:车制如后世纱帽之形,前低后高。轼崇三尺三寸,不及人之半腰,故御者可执辔,射者可引弓,而凭轼须小俯也,此轼之真形状。《礼记·曲礼上》:式(轼)视马尾。孔颖达疏:马引车,其尾近在车栏前,故车上凭式下头时,不得远瞩,而令瞻视马尾也。曹刿要观察敌旗,立身前瞻尚可,最好是登高望远,而俯身凭轼则只能看到马尾,何以远望敌旗?明显不合事理。

  第三,战车之轼可以登人,车战之事需要登轼,故登轼应该解释为登上轼木。江永同书又云:车前三分隧之一皆可谓之式。其实式木不止横在车前,有曲在两旁,左人可凭左手,右人可凭右手者,皆通谓之式。人立车前,皆式之地也。军中望远,亦可一足履前式,一足履旁式。《左传》长勺之战登轼而望是也。式木嵌入舆板,其内又有(zhuì,车阑)木承之,甚固,故可履也。《吕氏春秋·忠廉》:吴王欲杀王子庆忌,而莫之能杀,吴王患之。要离曰:臣能之。吴王曰:汝恶能乎!吾尝以六马逐之江上矣,而不能及;射之矢左右满把,而不能中。今汝拔剑则不能举臂,上车则不能登轼,汝恶能!可见登轼是古代军事上车战的必备本领,而曹刿正具有这样的本领。[7]

  这两例材料说明,作注者要慎于选择,用注者要学会评判,都需要有训诂学知识的指导,具体来说就是要从语言文字规律、文情语境、逻辑事理和客观实际等几个方面来发疑解难,掌握这些条例,有助于我们正确地为文言文作注,也有助于我们客观有效地读注、用注和评注。

  注:

  [1][4]参黎千驹.训诂方法与实践[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134135、137.

  [2]参黎千驹.训诂方法与实践[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124;朱城.古书词义求证法[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187.

  [3]参王宁.训诂学原理[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257.

  [5]〈孟子〉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疑诂[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2,(1).

  [6][7]参朱城.古书词义求证法[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185187、17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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