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振瑶:不学不知道,一学吓一跳。这种事今后我再也不敢了,请大家监督我,帮助我。
女;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学,大家愿意帮助他吗?
大家:愿意!
男:陈玉梅同学最近经常不来上课,我们去看看她怎么了。
(小品上。大致内容:陈玉梅同学的父母因她学习成绩不好而不让她来上学,而她也因为觉得自己成绩差丢脸,不肯来上学。)
女:对于刚才这则小品,大家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学生发言略。)
主持人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初中生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因此,陈玉梅父母不让她上学这是违法行为。
陈玉梅:我知道我不应该逃学,可我的学习实在是太差了。
女:基础差没关系,只要你肯用功学习,我想大家都会帮你的。大家说是不是?
大家:是!
陈玉梅:谢谢大家,我今后一定努力学习,不辜负老师和同学们的关心和帮助。(脸上已经挂满了泪珠。)
男:接下来,我们要进行一次法律知识竞赛。
(过程略。每组选派一名代表参加竞赛,由主持人出题,队员抢答,总积分最高者为优胜,并获得一定的奖品。)
女:看来同学们已经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这将有助于我们辨别是非,看清黑白对错,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男:刚才有些同学还认为平时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无伤大雅。我们先来看看这则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的故事。
(小品上。大致内容:几位同学因迷恋电子游戏和网吧,屡屡向家长要钱,不够花之后便结伙去偷、去抢,结果被抓入狱。) 女:下面请同学们谈谈对这件事的看法。
(同学发言略。)
女:是啊,他们几位就是因为沉迷于电子游戏而不能自拔,不但荒废了自己的学业,而且越陷越深,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男:多么惨痛的教训啊。如果他们不去打电子游戏,如果他们不伸手向家中掏钱,如果他们不去抢劫同学,如果他们懂得一些法律知识,如果他们及时悬崖勒马,这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女: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如果你们现在有一些不良的行为,及时改正还来得及,不要再让这种悲剧重演。 我这儿有一封信,是我读高中的表姐写给我的。她也曾失足犯过错误,下面我们来听听她的心声。
(女主持人朗诵信文。大致内容:她曾是一位“三好学生”,但一次由于禁不住诱惑,偷偷地拿了邻桌同学的一本明星画册,没被人发现。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竟发展到看见喜欢的东西就拿的地步,终被发现。后来,经过老师和同学的教育和帮助,她终于洗心革面,重登“三好”的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