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叫刘震云的名人故事(2)

2018-08-29故事

写作的“第二、三反应”

  刘震云的第一部作品是《塔铺》。当时写东西很倚重生活描写,对内核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领悟,但写生活本身的时候作品会帮作者理清相关事物。“就好像你在地里,一锹下去,有杂草根、蚯蚓啊什么的,你未必知道一锹下去有这么多东西,但土地确实有这么多含量,所以一开始写东西很占便宜。”

  刘震云最初是以短篇小说《塔铺》与中篇小说《新兵连》一举成名的,都是关于军旅生涯的作品。而在这两篇早期的小说里已经流露了刘震云后来小说创作的宗旨:对底层人物生活境遇的关注。

  现在,刘震云认为文学创作有两个阶段,第一个是写作经验少、年轻的时候,会喜欢用复杂的事说复杂,但当作者人生阅历多了以后,会喜欢用简单的事说复杂。简单不是简陋,像孔子、胡适等人的书,都用最家常的、最物质的,像茶杯啊、烟啊,说明另外深奥的东西。他们就不是用哲学来说哲学,而是用生活说哲学,甚至超越了哲学范畴。另一方面是,一开始写东西特别容易用人的第一反应,第一反应就是直觉,写东西节奏容易顺。写作的经验、阅历多了以后用的就不是第一反应,第二反应、第三反应的东西会更多一些,也就是反其道而行之的东西更多一些,会显得作品更疙里疙瘩。比如《手机》里一个场面是开会,各人手机响了,按正常的情况应该是大家都在说话,把会议干扰下去,但《手机》里选了一个细节,是一个人拿着手机听,他不说话。一个说话的场面,一个不说话的场面,这细节就比那个好一些。

会不会“写而优则演”?

  刘震云每天上午下午各写三个小时,创作三千字左右。每一次创作都是一个寻找新发现的过程。“我是一个比较笨的人。但笨人有笨办法,笨鸟先飞。当对一个看法出现自我分歧的时候,可能有三种写法比较好,聪明人可能一下子知道哪一种是最好的,但我不知道,仨都要试,都写出来,可能试出一个好的,也可能发现第四种。自我表扬的说法是勤奋。”

  “有时候写东西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这个阶段爱写这个东西,另一个阶段写另外的东西。我觉得如果作家的风格在不断变化,那么证明这个作家在不断探索,是比较有生命力的。我们发现95%的作家写的第一篇作品和最后一篇差不多。一以贯之的作家是不会有什么太大创作性的。另外探索和创作跟年龄特别有关系,《一地鸡毛》我是二十多岁写的;到三十多岁更张扬,就写《故乡面和花朵》那类作品;到《手机》就40岁左右了,这时候和过去就又不太一样了。”

  在贺岁片《桃花运》里,刘震云客串了一个角色,他在剧中扮演被葛优骗情的邬君梅的前夫,是一个抛妻弃子结“桃花运”的假模假式的男人。他的台词磨磨叽叽,并不是特搞笑,但被他用煞有介事的表情和略带口音的道白说出来,特别让人发笑,把个万事离不开前妻的猥琐男人刻画得活灵活现。

  看他的表演,高兴,还有点担心,想着没准哪天,他小说写腻了,写累了,会不会一门心思去演电影,演喜剧,演主角了?毕竟他的这段,好评如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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