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时离家,纵使已在他乡生活了几千个日夜,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仍像个摄人心魄的美人,一颦一笑依然牵动着你的神经。须臾之间,往日孩童的笑脸褪去了稚嫩,高谈阔论的小小少年亦扛起了一个三口之家,德高望重的花甲老人悄然与世长辞,回荡着朗朗读书声的乡村小学拆得只剩下一面破败不堪的围墙……
每每听别人谈到故乡,都像在说一位久未谋面的亲人,即使离开了多年,仍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漂泊”是一个浪漫而又冷酷的词,离开故乡的那一天,我很倔强地不再回头看他一眼,“走出大山”是每一个山里孩子的梦想,我极致而又疯狂地想要逃离他的“手掌”。山外的世界,一定有我想象不到的斑斓霓虹,一定有我未曾见识到的绚烂多姿。那时候,故乡于我,就只是一个并不宽敞的简陋小屋,我羞于他的贫瘠与落后,却从未在意这片土地上也曾有山花遍野的低矮山丘,炊烟袅袅的农家也总会飘出让人馋得要命的菜香味儿,农闲时村里人总爱拿着小板凳儿坐在村口“摆龙门阵”,一坐就是一天。
记忆中,三伯的龙门阵是最吸引人的,讲到激动的时候还忍不住站起身来手舞足蹈,村里的男女老少全都竖起耳朵来听得入神,他的话题不算新颖,但讲话时的神情和动作配合得十分到位,村里人像是在听一场十分精彩的演讲,没有人愿意去打断他。见大家都爱听他“摆龙门阵”,三伯也越说越起劲了,有时候还故意加几个搞笑的段子,自己却摆出一副无辜的神态来,逗得村里人哈哈大笑。
三伯是个有追求的农村人。在那样的年代,别说读书,能吃上一顿饱饭都是一件难事,上到三年级,三伯也像大伯、二姑一样辍学在家务农,听别人夸他的字写得好,他就开始拼命地练字,练字的本子被翻去复来地写,密密麻麻地连字都看不清了,他就蹲在泥巴地上写。把课本上的字都练得滚瓜烂熟了,他就去路上捡别人扔的包装纸、报纸、烟壳。同村的小伙伴儿有时会在他写了一大块字的泥巴地上突然地踹上一脚,故意惹他生气,每当这时候,三伯就像弹簧似的“蹭”地跳了起来,咬着牙追着肇事者漫山遍野地跑。
后来,三伯的字写得好的消息在村里都传开了,村里的人都夸他是半个文人,他听了心里美滋滋的,也就更乐意让别人欣赏他的墨宝了。谁家要写个对联、给远在异乡的亲人寄封信什么的都来找他,每次写的时候他都异常谨慎,生怕给别人写错一个字。写的信、对联多了,他也就不那么紧张了,有时候还腾出空来给别人矫正语句,告诉别人接下来应该怎么写,写完之后,他还要从头到尾的通读几遍,确定没有一个错别字之后才肯交给别人。
三伯的能说会道也是出了名的,村里的红白事上,他总是拿着话筒把整个场面照顾得服服帖帖,方言称“支客师”,他一会儿叮嘱厨房按时出菜,一会儿又招呼远道而来的宾客,一会儿要大人照看好自己的小孩儿……每次我和小伙伴儿在过道里疯跑都能被他抓个正着,被他拿着话筒在大庭广众下狠狠教训一番。当然我是一点也不记恨他的,相反,我故意跑到他的面前甜甜地叫声“三伯”,借此向同行的小伙伴炫耀。三伯很尽责,所以主家也放心把婚丧事交给他主持,后来听说离村几十公里的地方都有人找三伯去主持红白事,我那时候就想,“三伯真的是名人了”。
我家里至今还放着三伯写的信。当时已年过四十的他跟着进城务工大军涌进了城市,也许是思乡心切,也许是挂念亲人,每个星期我们都能收到他寄回来的信。信里,他交待我和妹妹要好好读书,并许诺回来的时候要给我们带很多文具。他说外面的城市很大,很漂亮,让我和妹妹一定要考进大城市。正在读初中的我发现信里有很多错别字,这个发现着实让我吃惊不已,我不知该如何是好,就像是看见了原本不该看见的东西、做了亏心事一般,也绝不敢把这个发现告诉爸爸。每次给三伯回信,爸爸都要我和妹妹亲自写,我的字丑得难以见人,所以一开始就拒绝了爸爸,但最后不知是什么缘故,给三伯回信的重任还是落在了我的肩上。我终于体会到了三伯第一次给别人写信时的紧张,爸爸念一句我便写一句,看见我写的字,爸爸又不禁满脸嫌弃地说道,“看看你三伯,人家三年级都没念完,写的字比你可好多了。”
每逢过年,三伯一家全都回来了,村子里顿时热闹了许多。不过最热闹的还数大年三十,大伯、三伯和我家三十多人都聚到了一起,上了年纪的人在坝子里摆张桌子,喝着苦丁茶摆“龙门阵”,年轻人把麻将搓得“哗哗”作响,妇女们在厨房里理着青菜话家常,小孩子则乐此不疲地玩翻纸壳、木头人、跳房子。纵使不绝于耳的鞭炮声快要把屋顶给掀翻了,大家仍是各干各的事儿,年纪稍大的小孩儿会提议一起去捡“火炮儿”,于是几个小孩儿一路吆喝一路在放过鞭炮的地方四处扒拉,不一会儿,你就会看见一群看不见尾的“磅礴大军”在村里东窜西窜。直到听到家里人扯着嗓子地喊“吃饭了”,小孩儿们才念念不舍的回了家。
对于妈妈说的大年初一不能说“死”、不能说“鬼”,不能“出财”这些约定俗成的规矩我是完全记不住的,但是对于“过年要穿新衣服”这事,我从几天之前就开始期待不已了。过年穿新衣服在小孩子之间是异常重视的,如果谁大年初一还不穿新衣服,那一定会成为别的小孩子嘲笑的对象,甚至以后都不能和小伙伴们愉快地玩耍了。我刚一换上新衣服,就迫不及待的出门找小伙伴了,这一天孩子们都穿得美美的,所以打闹之间也斯文了很多,但是“咯咯”的笑声就像那大年三十的炮仗一样,此起彼伏。
过年还有很多规矩,我最不爱吃汤圆,但在妈妈的苦口婆心下不得也吃了几个。吃过早饭,“上坟”的小分队陆陆续续地出了家门,爸妈为了准备上坟用的东西从一大早就开始忙碌起来了。等到大伯、三伯两家都端着“供品”来了,这群三十多个人的大分队也浩浩荡荡地出了门。烧纸钱时,三伯嘴里嘀嘀咕咕地祈求已故的先人保佑子孙平安、顺利,并要每一个子孙都规规矩矩地给先人磕三个响头,一一都磕过头了,众人才去拜见下一位先人。上坟结束,已快要到中午了,妇女们又开始忙碌着准备午饭,厨房里急促的切菜声和诱人的肉香味儿馋得人肚子咕咕直叫。上坟的小分队都陆陆续续地回来了,经过门前时,好客的三伯忙招呼他们进门坐坐,家里的坝子里顿时全都坐满了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场面甚是热闹。
不知不觉,离开故乡已经好几个年头了。城市日新月异的今天,农村人的“根”开始慢慢拔离了那片滋养抚育他们的原生土壤,而我也体会了“漂泊”这一个词的真正含义。像三伯说的,我如愿离开了故乡。城市的交通四通八达,宽敞明亮的柏油路纵横交错,到处都有望不见顶的高楼大厦,买东西也不用等到赶集日,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城市的新奇远远超出了我的现象,因为它的包罗万象,因为它的方便快捷,城市成为了一个吸盘,无数地人蜂拥而至,只为了能在这里站稳脚跟。然而,当喧嚣嘈杂退去之后,我竟空虚的如此害怕,这个城市纵使再繁华、再吸引人,但它始终不是我的家。
再次回到故乡时,我惊讶地发现从小走了十多年的乡村公路竟然如此狭窄,坑坑洼洼简直算不上公路,以前觉得村里最漂亮的房子现在看来竟然简陋得连门都裂开了几条口子,在村里一起生活了多年的人,我竟慌乱得连他的名字都叫不出。为此我感到失望不已,这里是否还是我记忆中的故乡,是否还是我魂牵梦绕的故乡?再次坐在家里的坝子前,我陷入了沉思。从门前经过的五叔见我回来了,嘴上裂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什么时候回来的?”,他放下锄头找了根板凳坐了下来,要跟我好好谈谈的架势。五叔一点都没变,逢人就爱摆龙门阵,我很开心五叔还是把我当成小孩子,从他的话中我知道了,从小跟我形影不离的何琴嫁人了,勇哥的第二个孩子都已经能满地爬了,玉强和他姐姐都考上重点大学了……
以前的小伙伴知道我回来了,都立马找上门来。我们一起坐在村里的田埂上守着日落聊天,我的心里竟感到无比的踏实。我想,不论故乡有多贫穷落后,但是依靠在他宽阔厚重的肩上,游子得以安然入睡,漂泊的心得以安定,这就是家。家是什么,家是有一群陪你一起长大的玩伴,他们对你知根知底,并且记得你成长中的每一件事;家是有一大帮的邻里乡亲,你可以随时去窜个门儿,顺道再把肚子填饱回来;家是任何一个角落都遍布着你的足迹,就算没有了钱包和手机,你也绝不会把自己搞丢;家,是一个散发着浓浓人情味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