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裳的优美散文

2018-11-25散文

  我喜欢衣服,我喜欢漂亮的衣服。这是所有女人的本能,从她们来到世界的那一刻开始。衣服是我生活,甚至生命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它们不仅使我变得漂亮有气质,修正我身材上的缺陷,扬长避短,体现我的品味与追求,更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爱的无边与情义的无价。及而广之,饰品、丝巾、帽子、包包、鞋子、化妆品,凡是能和衣服配上套的东西,也全都成了我的最爱。我和它们的渊缘真的是由来已久;我对衣着的喜爱与敏感真的是难以用任何辞句来表达。我最不能理解的事情之一,就是有的女人不修边幅,不喜欢逛街,一进商店就头疼。我并不是不赞成她们的这种生活方式,但是我感觉这样似乎有点浪费女人存在的意义。而我,可以在不吃早饭的情况下连续逛八个小时的街。既然上天让我们做女人,为什么不好好地、充分地享受这种特权呢?母亲常讲,我小的时候如果相中了一件衣服或一块儿头巾,当时没有买,就会上火。第二天早上醒来,眼睛周围全是眼眦。而对于好吃的、好玩儿的却都无所谓。所以后来,如果我喜欢哪件衣服或者小饰物,在能力能接受的范围内他们都尽量满足我。其实,这些事情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父母对我的爱早已胜过了某一件衣物带给我的蕴贴与温暖,我对小时候的每一件衣服都几乎都记忆犹新,因为它们不但带给我满足和快乐,更承载着父母对女儿浓浓的爱。

  遥远的、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我却时常会有新衣穿在身上。父亲在家里排行老三,左邻右舍会经常地说老三家的丫头又穿上啥新鲜玩意儿了?那时,别的伙伴还穿着妈妈用缝纫机缝制出来的衣裤,我却已经穿着商场里的成品服装;那时别的小朋友还穿着奶奶手纳的布鞋,我却已经脚蹬拉带皮鞋。其实,那时家里并不是多么富裕,真的感谢父母对我的百般地疼爱,百般地呵护。有一年的七月份,母亲为了给我买一条可心的连衣裙,背着两岁的妹妹顶着炎炎烈日在街上逛了两三个小时,最后一条豆绿色,胸前绣着可爱小鸭的连衣裙终于穿在了我的身上。父亲每次出差都会为我带回一些发卡、头绫之类的小饰物。可是,那时的这些小东西都是塑料的材质,而且就算是塑料也和现在的成份不一样,很脆,不小心就会弄断了发卡。小的时候不知道买过多少个发卡,总是还没喜欢够就断了。那时也没那种能把两个人的手粘到一起,想分都不分开的502胶水。妈妈点上蜡烛,把两个断面儿对着火苗儿烧,融化之后再粘到一起,冷却下来,接缝的地方已经是黑色的了。妈妈在那个难看的疤痕处系上一条漂亮的丝带或者缤纷的头绫,不但掩盖住了伤疤,戴在头上也更好看了。可能小时候手太没轻没重了,有时发卡会断成好几截,实在是不能破镜重圆了,我会伤痛欲绝。那时的小饰物并不像现在这样精致,可是五彩的颜色,朴素的造型仍让人爱不释手。

  姥爷是某军区的后勤,之前他是军区被服厂的,所以有一手做衣的好手艺。记得小时他给我做了一件毛领的大衣,面料是那种薄尼的,深红色,带着不是很显眼的白色格子。剪裁得非常简单,只有一个大毛领和一排很大的扣子,而且非常合身,非常暖和,缝制也相当用心,穿上去相当有军人风范。大姨妈继承了姥爷的特长,她时常在工作之余为我们做一些漂亮的衣服。但是,她更是发挥到了极致,她也更心灵手巧,做出的衣服上面总会有一些刺绣的花朵,或者织出许多别致的毛衣。其实,我也承继了一些这方面的素质。我买回的衣服经常会被自己稍加改动。改过之后,不是更适合我了,就是让衣服更有味道了。我的同事们经常怀疑我前世是裁缝。其实,我不就是裁缝的后代吗?那件棉衣我穿了好多年,直到长高了,衣服小了,然后妹妹接着穿。那是姥爷给我做的唯一一件衣服,从那以后他就退休回山东老家了。之后我再没有见到过他老人家,有时父母会回山东看望他,有时会通个电话。直到2008年12月24日凌晨他老人家去逝,享年94岁。听到他去逝的消息,母亲第一时间定了机票回山东奔丧,而因为孩子小我没跟着回去。直到现在我心里还在内疚,虽说小的时候一直忙于学业,没有时间去看望他,但是,工作了、结婚了之后的那么多年里,我并不是一点时间也没有啊,为什么就没想起来去看望他老人家呢?忏悔已经毫无意义,每当有星月的夜晚,时常会想起那件大衣,想起姥爷来。如果他老人家在天有灵,就让星星捎去我的思念与歉意。

  上小学之前家住在农村,住在城里的姑姑每当来看我们除了给我们带好多好吃的,也总是会带给我好多衣服、裤子、帽子,甚至手绢、漂亮的扣子、蕾丝花边儿等。对于这种记忆总是很深刻。有一次,姑姑带给我一个风雪娃娃帽,那种帽子类似今天我们衣服上的帽子,但是只是一个单独的帽子。它非常地漂亮,紫红色绒布的面料,周围带着一圈儿鹅黄色的人造毛。那时人造毛或者青纶可是难得见到的好东西,那代表着科技的进步。不像现在大家都推崇棉、麻这种原生态的东西。其实,那顶帽子,我只是看了两眼,后来就被妈妈作为礼物送给一个邻居了。那么漂亮的小东西,我虽然没有享受到,但是我当时一点也没有抱怨,因为,那时的我就已经知道父母对我的疼爱不差那么一顶帽子。那次姑姑带给我的还有好几件东西,其中还有一样记忆深刻的是一条藕荷色的弹力喇叭裤,两个膝盖下方各一个卡通猫,那时还没有“卡通”这个词。穿出去让全世界都轰动了,大家都惊叹世界上还有这种面料,可以抻长,还会缩回去。那就是八零年的农村,人们见到的还仅限于棉布、的卡和的确良。留在我记忆里的,还有表姐送我的一种叫做九连环的卡子。那种东西在后来的几年里的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流行了好几年。

  后来母亲做服装生意,我更是可以穿到很多漂亮衣服。但是虽说近水楼台,可是卖盐的喝淡汤,织绫罗的穿粗布。母亲给我留下来的衣服一般都是有点小问题或者小瑕疵,但是又犯不着拿回厂家换的。即便这样,我每天也都是穿着不同的衣服去上学。高中的时候虽然课业和人的精神一样紧张,可我仍会趁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换一身衣服。后来读大学,我时常会用仅剩下的一点生活费给自己买一件喜欢的衣服。虽然有时生活费不太够了,但是,能穿上漂亮的衣服远比能让我吃饱饭更开心。因为从小喜欢穿漂亮衣服、爱打扮,久而久之,对款式众多,风情万种的各类服饰总会有自己独道的眼光和见解,有时室友买衣服总是拉着我去帮她们挑选,后来甚至男生买衣服也来找我帮着参谋。记得大二的下学期,我花五十块钱买了一件大翻领白色的小夹克,因为我身材比较矮小,所以喜欢小巧的上衣。那件衣服真的太适合我了,像是专门为我设计,为我定做的,穿在身上,配一条超短裙,走到哪里回头率都很高。有一天,路过篮球场,一群师哥正在热火朝天地投篮。其中那位最帅的师哥顶着满头的汗珠儿,从我远远地走来,就开始目不转睛地看我,视线随着我移动,队友传给他的球竟从他的身边溜走,大家都喊:“看啥呢?”然后大家哄笑,他也很不好意思,可是大方的我向他招手笑了笑。接下来,并没有发生大家想像中的事情。那以后虽然见了面大家偶尔会点点头,有时可能连头都不需要点一下。可是那一刻的感觉却是那样的纯洁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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