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森林消防知识黑板报内容【2】
一、森林火灾的预防
1、广泛宣传发动,使人人明白森林防火的重要性。
2、严控野外用火,尤其是注意防止老人、妇女、儿童的野外用火行为;野外生产用火(如炼山)必须到区防火办批准,否则将对个人处以200至3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0000至50000元的罚款。
3、在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如春节、清明)要派专人巡逻,对重点部位进行专人防查。
4、要教育群众带刀上山祭祖,将杂草清扫,减少火灾隐患,同时引导群众用敬献鲜花等文明祭祖方式代替燃放炮竹、烧纸点蜡等行为。
二、森林火灾的扑救
1、森林火灾的扑救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扑救,打小,打早,打了的方针。
2、严禁动员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上山扑火。
3、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逐级报告,接到报告后,乡村基层组织就近组织劳力进行扑救。
4、扑救山火必须统一指挥,担任现场指挥的人员必须具备森林火灾的扑救经验。
5、现场指挥员必须根据火情火势、风向风力、气温、人员等因素决定扑火方式。对地表火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直接扑打,对树冠火只能开设防火隔离带防火。
6、防火隔离带的开设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选择好与火点的距离,太近或太远都不可取。开设的地点应充分利用山间道路,山上马鞍部等有利地形。防火带开设后,必须将地上的枯枝落叶用风力灭火机或扫帚清扫干净。
7、明火扑灭后,对参与火灾扑救人员进行统一清点。
8、余火的管理:做到在明火扑灭后,对火灾现场要进行至少2个小时的看守巡逻,以免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