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如下是小编整理的模板厂环境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分享。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照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的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1.5 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环保副总及本地环保局专业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及本地环保局相关专业人员
2.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部)
主任:主管环保副总(重大级以上由总经理兼任)
副主任:环保部经理、安全部经理、总务部经理
成员:各部门环保专业人员及本地环保局相关专业人员
2.3工作任务和职责
(1)重大环境危险源控制组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安全部组成,人员有消防队和各专业专家组成。由安全部负责。
(2)人员抢救组
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总务部医务室人员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由总务部负责。
(3)灭火救援组
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公司安全部消防组及公司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安全部负责。
(4)安全疏散组
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安全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安全部人员组成。由安全部负责。
(5)安全警戒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总务部保卫科负责。
(6)环境监测组
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及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保部化验组及当地环保部门负责。
组织机构图如下:
预防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
3.1.1企业基本信息
(1)单位情况:
(2)自然环境:
A、水系
B、气候特征
(3)周围居民及敏感信息
公司建设初期,公司 对周围居民进行调查,调查方式采取问卷调查,向厂区周围可能受影响公众发放100份意见调查表,调查采取被调查人自主填写的方式,调查表格式见表1。
调查表内容涉及公众关注的敏感问题,调查统计结果表明,97%的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满意。比较反映和关注的环境问题是恶臭气味,希望能进一步减少影响。
公司对公众比较关系的环境问题如异味的产生进行了有效的控制,杜绝此类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严格控制废水的排放,没有处理达标的废水严禁对外排放,禁止此类事件引起社会环境问题,造成严重后果。
3.1.2环境污染事故源
3.2 预防工作
已经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等事故源进行了调查,掌握了本公司潜在事故源环境优先污染物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针对污染物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
公司主要的潜在事故源优先污染物如下:
3.3 预警及措施 环保部对优先污染物有一套先进的快速监测方法,购置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设备,采用合理的技术对优先污染物进行了处置。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部门、车间应向环保部和有关领导预警;当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环保部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向主管环保领导报告;当超过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尚未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所在环保部向主管环保领导预警;当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环保部立即启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当超过较重(Ⅲ级)以上预警标准时,环保部立即启动和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向本地环保部门报告。
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联系方式: 119
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各车间紧急报警器。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公司环保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