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原史时代论文

2020-03-29实用文

  “原史时代(Protohistory)”这一名词的使用在国外已是行之有年,但在中国学术圈内受到注意则是最近的事。在文献发达的背景之下,学者除了对何谓“中国原史时代”有争议外,许多人更认为中国古史上并不存在“原史时代”。这里试图由西方对原史时代的定义入手,简单的讨论西方所谓的“原史时代”在中国的古史研究上的地位,以及“中国原史时代”有别于西方总结出来的原史时代法则所表现的特征。

一、何谓“原史时代”。

  根据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中对“原史(Proto history)”的定义,原史的时间段指的是一文化最早的“记录历史” 出现的前夕(The study of a culture just before the time of its earliest recorded history). The Hutchins on Dictionary of World History定义原史时代是“紧接着史前,但是又早于能以书写文件证明的历史(proto history Period following prehistory but priorto the appearance of historyas documented in written records)”[1].所以,西方将“原史时代”的时间段界定于史前与历史两大阶段的过度阶段。

  作为一个主要使用于考古学上的词语,ChristopherHawkes对“原史时代”加以解释认为,原史的概念是相对于文献丰富的历史,这一时期已经有一些文书记录,但是这些记录只是一些片断,涉及社会非常少的方面,这些记录可能表现于一些刻铭、硬币等等,或是其他地区散乱的文本资料。[2]

  GlynDaniel则认为“原史时期”一词,以称呼古代文献很少,考古材料的重要性超过或等于文献材料的时期。[3]在法国《史前大辞典》一书中,认为所谓“原史”或“原始史”的涵义是,“首先具有一种方法论之意义,应用于一些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的文化群体。

  为了研究它们,人们因而使用了此概念,它可以是指那些自身尚未拥有文字、然而却为同时代的其他人群所记述和提及的人群(例如征服前之高卢人,他们为希腊与拉丁作家所记述);也可以指那些通过後世的口头传说、记忆或者记载而保存下来其历史的人群。在此两种状况下,其研究可以包括考古学资料及间接的文字记载资料两方面。此时期在年代学体系中只具有一个很短暂的时间范围,而且也不精确。”[4]也曾有人这么总结原史时代的特点:在最初书写文献还很稀少,并且很难读懂,多数最初的记录还没有完全的破译。这历史的最初阶段通常被称之为原史时代。後世的学者也会对这个时代的历史不断的进行文书上的补充。这些文献,在结合考古资料之後,也会成为值得重视的材料。好比说一个传说中的国王的名字被发现在刻铭上,关于这个国王的记载的可靠性也就大大的提高了。[5]

  由字面上来看,“proto”指的是一件事物的较原始的状态,是一种“祖”、“祖型”的概念。例如英语里的“Proto Austronesian”(原南岛语)指的是南岛语的一种祖型,Proto Austronesian表示了其与 Austronesian的差别,也表示了Austronesian存在的最初始状态。同样的,我们将先商称为“Proto Shang”、将先周称为 “Proto Zhou”,所表示的都是商、周王朝的先族,周人或是商人在建立王朝之前已经存在,所以我们不会将先商称为“pre—Shang”,也不会将先周称为“pre—Zhou”。因此,在“protohistory”这个阶段里,史学开始萌芽,一些记录开始以各种形式出现,虽有文书记录,但是仍不足以让我们据之复原历史,这一阶段有别于史前,也有别于历史时期,是史前向历史时期发展的一个过度阶段。在对这一阶段进行研究时,也需要不同于史前及历史时期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等等学科综合起来的一种研究。

  虽然,作为方法论的“原史”的概念还没有被更深入的定义、讨论,对于其意涵还有不太相同的认识,但是“原史时代”在西方已经是受到普遍承认的了。综上,我们可以根据西方学者对“原史时代”的定义总结出几条基本原则:

  1、原史时代是介于史前时代与历史时代的。

  2、原史时代研究的对象应是一些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或认识不够充分的文化群体。

  3、由于原史时代当代的文献稀少,考古材料的重要性超过或等于文献材料。

  4、原史时代的研究工作需要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等多种学科综合起来。

  以下,我们可以根据西方学者对原史时代的定义来检验中国原史时代是否存在。

二、对“中国原史时代”的界定。

  过去我们一般将古史分为史前、历史两大阶段或是史前、传说、信史三大阶段。这两种分类都是由目前所能见到的文献材料出发的。在考古学引入中国之後,史料的范围已经由文字材料扩大到包括文献(当时的、追述的)、文物、考古材料、古文字(而古文字的主要获取方法是考古学)。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对中国先秦史的研究(这里指的是文献记载中的夏商周阶段,下限是秦始皇帝统一中国(221B.C.))。张光直先生即曾说过,“自从二十世纪初期以来,考古学的发现越积越多,越多便出现好些以前从来没有看过、听过、想过的新文化,新民族,和新问题。用考古学建立的历史因此更得随时改变。考古学还发掘出新的文字材料来,加强了古文字学这一门学问。研究商周三代历史又可以使用古文字学;近百年来使用古文字学的结果,是知道了传统的三代古史有许多处被古文字学证实了,但还有更多处被古文字全部改观了。”[6]

  战国以前同时期的传世文献材料非常少,即使是当时流传下来的,如尚书、周易、诗经等等的文献材料里,也有许多後人补作或是经传抄而改变的内容。後世对这一时代追述的著作多作于东周及汉代,这其中除了保留部分夏至西周的真实情况外,大多是为了时代需要加以改编、附会而成。所以,我们在面对传世文献以及通过这些文献而认识的古史时,总是要持一些保留的态度。即使是现在基本被考古材料印证的《史记。周本记》,其所能为我们提供的,也只是当时历史发展的一个框架,还须要我们透过其他手段进行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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