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学自查报告范文

2020-04-22实用文

  篇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我校几年来集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省、市、区有关文件,认真落实规范中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并认真组织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学校成立了以王仕荣校长为组长,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和骨干教师为成员的规范办学行为自查领导小组,以保障自查工作公平、公正、实事、有效地开展。

  二、认真学习讨论,确保认识到位,细致认真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总结出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查找出了一些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自查原则及结果的处理。 在落实自查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本着“自查为改进,自查为提高,自查增加信心”的原则。积极开展校内自查工作,真正把自查的激励作用发挥出来,该规范的规范,该改进的改进,该保留的保留,该提高的提高,通过自查查找不足,通过自查明确学校、教师今后的努力方向。将教师的自查结果及时通报教师本人,要求教师依据学校自查结果不断完善自身工作

四、自查具体内容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我校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做到“十不准”: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的检测要求,不准随意增加检测次数。

(二)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

  学生每周上课5天,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5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从不占用课余、星期天和节假日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教师无有偿家教现象。

  1. 严格控制学生早晨到校和就寝时间。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我校走读生7:30进校园,学生不准提前到校,学校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2. 严格控制学生中午活动时间。中午安排值班教师分级部值班,严禁利用午休时间集体组织学生“午自习”或上课,挤占学生活动、休息时间。

  3. 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清校时间。我校严格按照放学时间放学,放学时间一到;下午5:20清校,值班教师和班主任马上督促学生离校回家,所有教师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差活动。

  4. 严格控制补差时间。补差要在课内,在平时。我校从不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

(三)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1.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我校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作业量大小时间的计算以学业中等学生完成的时间为计算标准。

  2.提高作业布置质量。教师要根据课标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教师分层并有针对性的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

  3.严格作业批改要求。坚持有布置必有批改,有批改必有讲评、有讲评必有反馈的原则,杜绝只布置不批改或只对答案的现象,提高作业批改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指导、帮助,有具体的帮扶措施,不得歧视、排斥。

  4.规范作业管理。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并在学生家长的配合下,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作业。

  (四)遵循教育规律办学,进一步规范办班和检测行为。每学期在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我校从不按检测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A、B、C、D)。我校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检测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检测成绩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

  (五)严格控制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从不随意停课放假,从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六)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我校开设的国家必修课程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学期审定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地方课程选用教材,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征订。学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

(七)强化管理。

  校长作为“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严格执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负”的有关规定,对本校的“减负”工作认真部署、严格检查、抓好落实。把进一步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落实新《义务教育法》要求,并通过学校、家长、社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减负”的规定,指导家庭教育,帮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减负”的内容,

  理解支持“减负”工作,将家长希望子女成才的迫切愿望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争取家长对“减负”的支持和配合,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言行和正确的方法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八)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利用团组织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不宜学生进出的场所,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双休日或节假日。

  (九)学校教师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无讽刺挖苦强行压制和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十)相关措施。

  1、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或经家长举报后核实的违反以上规定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经督查核实的违规行为,有关教师要写出书面说明,并全校通报,年内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有上级直管部门处理。

  2、成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机制,学校教导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到校、在校时间的制定,并在网上公布作息时间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各班作息时间执行情况及办学行为执行情况。

  3、组织教师学习我校师德文件,签定师德目标责任书和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

  以上是我校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当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教师行为十不准

  第一条  不准有违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二条  不准说粗话、脏话、做有违社会公德的事。

  第三条  不准以辅导功课、关心谈话等名义单独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专用室、无其他教师在场的办公室和教师家中等校内外其它场所,坚决杜绝道德败坏、摧残学生的恶性事件发生。

  第四条  不准讽刺、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五条  不准酒后上课或找学生谈话、上课时抽烟或使用通讯工具、在校内打麻将打扑克、上不健康网站、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第六条  不准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及为个人提供服务。

  第七条  不准举办以收费为目的的补习班、辅导班,坚决杜绝有偿 家教。

  第八条  不准向学生推销或为学生代购各类教辅用书、学习用具等各类物品。

  第九条  不准私自向学生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条  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和伪科学组织。

  永定二小

  二零一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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