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协议书解除

2020-04-23实用文

  篇一:不可撤销的居间协议

  不可撤销的居间协议

  关于  我 公司以合同签订为准的总面积抽出%,付给居间人员劳务费用。本公司将以不可撤销,无条件的,不可更改的慎重态度对您做出如下承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对居间人员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我公司顺利与项目方签订该项目的承包合同后,我公司自愿兑现支付的居间酬金是合理合法的。

  二、我公司承诺及时支付给居间人业务劳务费。(工程总面积以施工合同为准)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先期支付居间费、劳动费元,后期 。

  三、在签订上述项目红头文件后,如若本公司不履行本承诺,居间人可凭《不可撤销的居间协议》向我公司追索全部酬金,并向任何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我公司不能进行任何抗辩和申诉。

  四、我方和总承包方签订合同后,提供我单位和委托代理人的相关资料及我方和总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作为居间人向我方索要本居间合同费用的法律依据。

  五、酬金支付成立的条件是以我公司最终与总承包方签订的上述项目承建的合法合同文件为准,以方拿到进场通知书后,则居间人责任完成。我公司将按照与您签订的居间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将居间业务费汇入您指定的银行帐号内,如果逾期,则每天按居间费总款的5%支付滞纳金。

  六、如我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不及时支付给居间费用,居间人可申请业主或总承包方代扣居间费用和申请合同终止。并要求业主或总承包方处以居间费总款的20%的违约金向居间人支付。

  七、本《不可撤销的居间协议》由居间受益人持一份。

  八、若本居间劳动费兑现完毕,或不能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则本居间协议书自动失效。

  协议签订地:

  法人承诺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人委托承诺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

篇二:不可撤销的居间协议书

  不可撤销的居间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由乙方为甲方公司引荐承建兴国中学学生宿舍老师公寓工程。 经甲方公司开会研究决定签署此份不可撤销的居间服务费协议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条及422条、427条中对相关居间服务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责任授权法》,参照并按受国际ICC500/600条款中不可逾超、不可泄漏的条款制约,甲方在此向  先生签发居间协议书,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郑重作出以下付款保证,其具体内容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由 先生引荐兴国中学学生宿舍老师公寓楼工程,同意支付居间费(人民币)作为本次项目的居间服务费。

  二、经乙方成功引荐该工程,甲方均按投资方式总承包商实际工程发生总数量和总造价约陆仟零柒拾玖万人民币,支付居间服务费

  6.5%为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元,若有来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愿按每延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直到清偿完为止,并承担违约时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甲方就此无任何异议。

  三、甲方保证出具的此支付协议书及相关证照资料,签字文书等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如果甲方不按照此协议书执行,甲方愿意承担行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乙方可以凭此协议书向法院提

  起诉讼,甲方自愿放弃一切抗辩申诉权利。

  四、乙方该收取的工程服务费叁佰玖拾伍万元人民币为税前所得,具体完税手续由甲方自己负责,如果需要分流,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名单和帐户分别汇出或支付现金。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的方式;

  甲方和乙方签订居间协议时,将居间叁佰叁拾伍万元人民币支付在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居间成功,甲方进场开工时,甲方在支付乙方居间费陆拾万元整。

  六、此协议书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兑现给乙方,本次承包兴国中学学生宿舍老师公寓工程不论发包方或甲方发生一切相关责任均与乙方(居间人员)无关及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七、只要甲方承建此项目工程,不管工程是否承建完毕,都需按第4第五条支付居间费给乙方。

  八、以上承诺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居间服务费后,本居间协议书自动终止,如居间不成功本居间协议也自动终止。

  特此承诺;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法签字盖章: 法人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三:【新】租赁合同解除文本(居间商用)

  协议书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丙方(居间方):天津滨海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就  区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除由丙方提供居间服务,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编号:)。

  2、丙方基于为甲、乙提供居间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元,因丙方已完成服务项目而不予退还。【退还:丙方充分考虑甲、乙双方实际情况后,决定退还双方已缴纳的居间服务费元】【未缴纳不收:丙方作为居间方,虽已完成对甲乙双方的居间服务项目,但考虑到甲乙双方并未实际履行合同,故不再追索双方应交而未交的居间服务费】【未缴纳收取:丙方作为居间方,虽甲乙双方因各自原因导致不能实际履行合同,但丙方对甲、乙双方均已完成其居间服务项目,因此甲、乙应按《佣金确认书》(编号:)所载金额支付丙方居间服务佣金】

  3、甲、乙双方自愿向丙方承诺,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双方不通过任何形式达成任何具有“租赁”性质的协议,如违约则赔偿丙方居间服务损失 元。

  4、甲、乙、丙三方关于该房屋无其他任何争议,本协议三方均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日期: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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