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315权益日精选广播稿

2020-04-26实用文

  甲:采撷一缕阳光,编织成七彩的花环。 乙:留住一阵清风,播撒出希望的明天。 甲:付出一份真诚,打造出温馨的世界。 乙:带走一丝烦恼,让快乐伴我们成长。 甲:敬爱的老师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早上好! 甲:我是主持人。

  乙:我是主持人。今天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缤纷三月》,我们将向大家介绍三月份的有关节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xxx,说起三月,我倒要考考你,你知道三月都有哪些节日吗?

  乙:这可难不倒我——三月三日是“全国爱耳日”,三月五日是“学雷锋日”,三月八日是“妇女节”,三月十二日是“植树节”,三月十四日是“国际警察日”,三月十五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十六日是“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统一行动日”,三月十七日是“国医节”,三月十八日是“全国科技人才活动日”等等等等。

  甲:哇!三月份的节日真多啊,怪不得要称它为“缤纷三月”呢。

  乙:今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让我们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

  甲:我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平时我就买到过不合格的产品,很让我生气。但我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你能给我们讲讲吗?

  乙: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

  甲:曾经,一篇新闻一度轰动:劣质奶粉与“大头娃娃”头大,嘴小,浮肿,低烧。这些幼

  小生命的罪魁祸首竟然是本应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安徽阜阳生产的奶粉。造成171名婴儿致病,13名婴儿死亡的事例,着实让我感到心寒与心痛:现在的生产厂家太缺德了,不管对别人的身体健康会造成怎样的伤害,只顾着赚钱。

  乙:在校园生活中,很多同学会贪图一时嘴馋,从路边的小摊随意买一些。有买羊肉串的、炸排的、烤鸡翅的??同学们只为了一时的享受,却殊不知这些发出阵阵香味的食物,是来自地下工厂、非法制造的、有些炸食品的油还是反复使用的。吃了这种不健康的食物,容易损伤胃粘膜,轻则拉肚子,重则胃肠炎、胆囊炎等。另外,有的同学刚玩过,手弄得脏兮兮的,便吃东西;有的同学吃东西的时候不注意节制,暴饮暴食。这样都可能会危害我们的健康。

  甲: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家,病从口入,一定要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

  乙:在购买食物时,要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甲:打开食品包装后,要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乙: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甲: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

  乙: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甲:在选购冷饮食品要看包装是否严密无损、商标内容是否完整,品名、厂名、厂址、净重、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是否清晰可见。

  乙:要看色泽:产品色泽应与品名相符,若其颜色过于鲜艳,失之自然,就有可能是添加了过量色素所致,不要购买和食用。

  甲:还要闻香味:产品香味应与品名相符,应香气柔和,无刺鼻,无异臭味。若有异味,则表明已变质。

  乙:也要品滋味:产品滋味应酸甜适宜,不得有苦味、涩味、酒味。

  甲:最后要观液汁:产品应清澈透明、无杂质、不混浊,无沉淀。如果发现饮料分层,有絮状沉淀或有大量搅不散的沉淀,是已变质的显著标志,不能饮用。

  合:同学们,食品安全要警钟长鸣,不容忽视。稍不留神就会影响健康,甚至危及生命。一句话,为了大家的健康和安全,让我们重视食品安全,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甲:本期红领巾广播到此结束,我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上一篇:315消费者权益日下一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