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树立符合国情的品种审定制度
近年来,中国种业行业不断地考察西方种业强国,从技术创新、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全方位进行了学习。日本、德国、法国、美国、加拿大5个发达国家农作物品种管理方式的确有值得借鉴之处。日本是由农林省组织农业资财审议会开展主要作物新品种的审定、命名和登记工作,并须呈报农林大臣认可;德国是由育种者向联邦品种局提出申请,经品种局试验、鉴定、登记,列入国家品种目录后,才准繁殖生产推广;法国是由农业部对农作物新品种登记注册,获得证书后才允许上市销售;美国是通过农业部下属机构所办的刊物将农作物品种名称公之于众;加拿大是通过专门的行业协会组织区域试验并由专业机构负责品种审查及结果发布工作。就以上农作物种业发达国家而言,国家人均耕地面积的多少决定政府参与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程度,日、德、法、加、美5个国家人均耕地分别为0?03、0?15、0?28、0?53、1?34hm2(中国人均耕地为0?08hm2)。耕地越珍贵的国家其政府越重视品种管理工作,即国家人均耕地越少,政府对农作物品种管理参与越多,农作物品种市场准入的管理越严格,目的是在有限耕地上尽量增加农产品数量,提高农产品质量,减少农业损失,保障农产品供给。在农作物品种管理上,有少数人只汲取某个国家的品种管理制度和经验,错误地认为中国应尽快放弃当前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全盘照搬西方。中国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是以专门法律确定的品种管理制度,为农作物品种种植安全和粮食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当前,虽然应该借鉴国际种业强国品种管理的大趋势,但从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种业发展现状出发,应坚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自信,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制度,使之更符合国情。
2加强品种安全管理
品种管理的根本宗旨是保证农作物品种的种性安全,为农业生产服务。广义的品种管理包括三项内容,即植物新品种保护、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作物品种试验和审定(登记)。品种管理的根本宗旨是保证农作物品种的种性安全,为农业生产服务。农作物品种安全管理是农业生产安全保障众多关口中最前沿的一关,也是最基础最重要的一关。通过品种管理为生物安全把关,防止侵权假劣及不适应、不优异、不突出的农作物品种进入种子市场,可避免因种性问题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从而保证基本农产品的安全稳定供给。品种管理工作者应立足高远,从农业生产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以安全为中心的观念,并充分认识到,只有保证了农作物品种的种性安全,才会有农业生产的安全,才会有农产品供给的.基本稳定,才会有农村和社会的和谐[3]。湖南省新制定的《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完全体现了这一思路,为保障水稻品种安全,一共设立了“九项”安全和基础指标,项项都是一票否决,为农业生产安全把好关。
3加强品种试验管理
农作物品种试验是一项耗时长、程序繁、影响因素多的技术工作。加强品种试验管理,在加强农作物品种综合试验站建设、更新设施设备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试验管理办法,统一田间试验记载项目和标准,统一抗性鉴定和品质分析的标准和规程,统一试验结果统计分析方法,以形成与生产实际接轨的、较全面的、较实用的品种试验管理体系。人是做好工作的根本,没有合格的人就不可能做好品种试验管理工作。要加强试验人员培训,提高试验人员素质,增加试验人员待遇,稳定品种试验队伍[4]。搞好品种区试,要求承试人员和品种试验管理人员不但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而且还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的良好心态。应多听取育种者、企业以及农民的意见,特别是应处处将种子使用者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应按照农民的用种习惯和操作程序来设置试验方案,确选品种。当前,农民需要高产、优质、抗病虫性强、抗倒、耐高温、耐低温、耐旱、耐涝、适宜轻简栽培和机械收获的农作物新品种,应重点将这些项目纳入试验和检测范围,确定检测指标,达不到标准的决不能流入市场。严格执行品种试验密码编号管理制度,保证品种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加大专家田间测评品种和指导品种试验的力度,充分发挥专家和试验人员在提高品种试验质量中的作用,增强专家和试验人员的责任意识。应严格贯彻育种与试验回避制度。在安排试验时,做到品种选育者及其单位不承担品种试验任务。严厉处罚违规行为,应建立相应机制,严厉打击试验中的投机取巧恶行,树立行业正气,重点处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一步提高品种真实性检测手段,完善真实性检测程序和方法,广泛利用SSR、SNP等成熟的生物技术手段为品种管理服务。
4完善品种退出机制
中国最初实行的品种管理相关制度,既没明确品种的使用年限,也没有实行品种的跟踪管理,致使审定的品种逐年累积,总数量越积越多。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因种性退化而丧失了使用价值、不适应生产需要的品种依然在种子市场销售或造成“老瓶装新酒”的问题,给农业生产带来了隐患。这种“只发出生证明,不开死亡通知”的管理模式与现实严重脱节。自1998年开始,湖南省创造性地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品种退出机制,利用行政手段强制退出了5批共356个农作物品种。近几年,国家和各省(市、区)都充分认识到品种退出工作的重要意义,国审品种退出成效显著,省审品种退出工作开展有序。目前,要重点完善审定品种表现跟踪管理体系且纳入到品种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去,让不适应的、有缺陷的、出问题的、无推广潜质的、与真实性不符的品种及时退出。一手抓审定,一手抓退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做到保持品种总量基本平衡,才能避免农民选择品种的盲目性,才能切实保证农业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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