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意义探究论文(2)

2020-06-23实用文

  二、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

  既有的“意义”、“部首”、“声韵”三大类汉字谱系的建构,对于全面把握汉字系统的文化意蕴,对于分析归纳汉字系统内各层次各元素间的关系,对于深入理解每个汉字符号(sign)的意符(Signifier)和意指(Signified)以及两者间的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说文》对于单个汉字的解说,如释“一”为“惟初太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释“天”为“颠也。至高无上”、释“示”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二,古文上字)。三垂,日、月、星也。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等,已经深入到汉字符号“意指”整体的“深层结构deepstructure”,不论这些解说是否符合甲金文等后见材料所昭示的本义,但这些解说基本上是按照“哲学-美学”的层面来立论的;对于绝大多数汉字以及对于整个汉字谱系及谱系内各元素间的关系来说,除了对于极少数具有“元概念meta-concept”意义上的单个汉字,如前举“人”、“天”、“示”等,这三大谱系,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从“字面意义”和“外在形态”等“表层结构surfacestructure”的角度来建构的。

  我们也可以在上述三大类谱系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深层结构”的角度,来建构第四大类汉字谱系———汉字的“美学谱系”。即从美学的角度,将曾经存在的和现存的汉字归入一定的谱系结构之中,并用一定的方法和尺度,根据汉字发生发展的动态变化,建构汉字的美学谱系图。

  当然,美学本身的定义、命题、体系极为庞杂,要从美学的角度确立一个可操作的建构尺度,自会言人人殊。为方便操作起见,我们试图用“康德-胡塞尔”一系的部分哲学概念范畴,来作为具体的操作工具。这一系的美学思想,着重于作为主体的“人”,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人有“自由自觉”的特性,因此自称“主体”。与主体相对应的概念是“对象”或“对象世界”。对象世界分为“现象”和“物自体”。

  “物”本来是自行存在的,但物作为主体的对象,却是主体心灵中的“物”———现象。现象学方法是把握现象世界例如汉字的一种有效方法。

  人也自认为是文字系统的主体。文字是人与对象世界关系的“映射”,是物化在对象世界中的主体,从文字中可以“看”出主体的心灵,而文字则可以从主体与对象的关系中得以“本质直观”。因此,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主要应从“主体与对象世界的关系”这一尺度来分类。

  主体与对象世界的关系,主要包括人与天、人与物、心与物的关系,以及对于这种种关系的描述表达。我们即以主体与对象的关系为尺度,将汉字分为四大系:

  1.天人系。中国古代哲学与美学,将整个世界理解为“以人为中心的天-地对立统一系统”———“人”(燕4,侧面形象)“立”(立臿父丁卣,人的正面形象)于“天”(乙3008,人之上即为天)“地”之间,形象伟大(甲387,也是人的正面形象),是宇宙的中心。远古先民们正是以“人”为中心,处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关系,认识并反映对象世界。汉字作为先民描述这一对象世界的工具,作为中心的人本身及人之上的“天”,就成为汉字系统中占据中心位置的元素。因此,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首先就是确立“人”在这一谱系中的中心地位。在这一建构的具体操作中,天人系是由两大类汉字所组成的一个集合。第一类是“人”,第二类是人头顶上的星空———“天”。第一类包括“人”及“人身总体或其有机组成部分”,及通过不同的组合而形成的所有汉字;第二类包括用以描述概括那些高距于人类头顶之上的所有对象及观念的汉字。人是中心,天是人这个中心的延伸,因此,我们将这两大类汉字归入同一个集合。

  2.物象系。人类有观察并且归纳抽象的能力。人类所观察、归纳、抽象并加以描述的对象,是人“眼”中的世界,是人的感觉器官所感觉到的“物象”。从物的角度来说,它们是“物自体”,但从人的角度来说,它们是人的感觉中的“象”;主体用文字的形式,将感觉中的象描述显现出来,成为“物象”———既是“物自体”,也是“主体眼中之象”。物象系的汉字,对应着人这一主体所立的这个星球上的万物;这万物具有被观察测量、描述显现的特征,与这万物相对应的汉字,如“豕”、“牛”、“马”、“象”等,它们既是“物自体”本身,当然也是主体的直接“对象”。例如:象,突出长鼻;牛,突出弯角;犬,突出卷尾巴;猪,突出大肚子。这些都是人的感觉之中的“物”,它们在主体的感觉中,已经与“物自体”有了很大的差异———主体抓住了对象的某一特征,用这一特征去有选择地描述对象,而舍弃“物自体”作为“物”的大多数性状,故我们称这种感觉中的“物”为“物象”。

  这里要说明的是,尽管天体(如日月星辰)及天象(如申、气、云、炁、风)等等,用现代的科学观点来看,也是对象世界集合中的元素,也可归入“物象系”,但在中国哲学美学中,这是一类特殊的对象,是一种具有超越性、具有明显形上特征的物象。人固然是中心,但天体及天象,则处于这一中心之上,尽管上天及其物象或概念是人所发现发明的,但在先民的观念中,天体天象与人自身是合一的,或者毋宁说,人只是上天在地面上的表象或影像,发展到后来,人间的王变成了惟一的“天子”,而芸芸众生则成为天及天子的臣民子民。“上帝信仰”是先民最重要的意识形态,反映在汉字的创制中,就是将“天”与“人”合而为一,并在其后的商周时期,才逐渐使之成为超越“人”这一中心的特殊对象。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在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中,天与人合而为一,正是这一特征的反映。

  3.心象系。对象世界,除了客观的物理世界,还应包括更为复杂更为丰富多彩的人心中的世界,即经过主体心灵抽象、加工,甚或扭曲的对象。这种对象并非感觉世界中的“物象”,而是“人心营构之象”,是心灵对于主体、对象及其关系的抽象而生成的概念范畴,如“德”“、美”、“空”“、虚”等。汉字中有很大一部分所对应的,并不是物理世界而是心理世界中的事物,是自然界所没有而由人类心灵的创造,是“心中之象”,因此我们将这一类汉字归入一个集合———“心象系”。

  4.音象系。对象世界,除了上述三个部分外,还有一类对象,亦可自成一类———即主体语音符号系统中的“象”,我们将与这一类对象相对应的汉字归入“音象系”。这一系包括所有象声(拟声)字、表音的联绵字、所有的形声字。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以音表象”,如“江、河、湖、海”,其“体”都是水,但其“象”有别,但汉字无从以图区别之,而以“音”区别其象,即以象声、联绵、形声等方法记录描述。这是“语音符号系统”中的“象”,故称之为“音象”。

  上述四系的`界划,简要地说就是:对象世界中,作为对象化的人,以及人之“上”(抽象的、具有超越性的“上”)的“天”,划入“天人系”;人之下或人之旁的所有对象,自然界中所有,而可被主体观察描述之“物”,统一划入“物象系”;人心营构之象,自然界中原无,而为人心所创造之概念、所描述之关系,划入“心象系”;以音拟声表意者,划入“音象系”。

  上述四系不是简单的四个对象间的并列关系,而是1+1(1+1+1)的关系。天人系居于核心的地位,是“作为对象的主体”,即主体对于人自身以及超越于人的上天的抽象和显现,可以作为单独一类———主体;而与之并列的则是“对象”———由物象、心象、音象三部分并列组成。

  与既有的三类汉字谱系一样,汉字的美学谱系也需要用多层级的结构模块来建构。正如古代文论的概念范畴系统一般使用“仿生学”方法———借用对于人本身特征的描述术语(如风骨、神思、神韵、肌理等等),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也可以采用学界通用的分类学(taxonomy,systematics)方法,即按照林奈的生物学分类方法,将汉字分为四个基本层级:系(Class)、科(Family)、属(Genus)、种(Species)。四个层级间,则可按实际情况,分别于其间增加“超Super-”、“亚Sub-”等“次层级”;在“种”之下,除了可增加“亚种(Subspecies)”,还可以根据情况设置“变种(Varietas)”和“变型(Forma)”。例如,天人系,可再细分为天、人两个亚系;天亚系可分为“天体”、“天象”两个超科“,天体超科”可分为“天、日、月”三科。人亚系可分为“身心”与“人人关系”两个超科;“身心超科”可分为身、心两科。如“止”字,甲骨文作“”(甲600),商代陶文作“”(古陶1.5),其本义是人的脚趾,其谱系层级可定位为:天人系-人亚系-身心超科-身科-肢亚科-止属-止。又如,“望”字从月,本义为满月,可定位为“天人系-天亚系-天体超科-月科-月属-望”。这样,就可根据其本义,为每个汉字找到一个相对确定的谱系位置,并将古今全部汉字建构为一个层级分明、秩序井然的谱系。“系科属种(Class、Family、Genus、Species)”的层级确定,应充分考虑到汉字的历史和现有的汉字谱系,考虑到与国际分类学界的惯例衔接与统一,尽量利用文字学界及分类学界的既有成果及方法。

  Class(系),分类学中一般译为“纲”,是拟建汉字谱系中最高层级的分类。考虑到“谱系”这一名称是文字学界的现成术语,故不用“纲”这一名称,而称之为“系”。在一般分类学中,Class再分为Order(中译为“目”)、Order下再分为Family(中译为“科”),但考虑到汉字的种数在10万以下,相对于千万级的生物种数,其种数较少,因而可以简略掉一个层级。考虑到语言学中常用Family一词,故省略掉Order,而在Family(科)之下直接Genus(属)。

  之所以沿用“属”这一名称,是考虑到在《说文》中,属于某部之字,则云“凡某之属皆从某”,可见在《说文》中,“属”与“部”是同一概念的不同名称,因此,我们选用国际通行的Genus(属)这一名称来命名《说文》中的“部(属)”这一概念,而以“部首”作为该属的属名。当然,对于《说文》各部,应根据文字学界的既有成果,以及美学的分类尺度和现代分类学的基本原理,进行必要的整合与调整。

  “种”概念的引进,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因汉字有甲金古籀篆隶等各种书写显现体系之异,有正异、古今、繁简、正俗、中外等各类形体的复杂变化,在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中,拟采用隶定字作为“种”的正式符号及名称,而以其意义与形体均发生部分变化者为其“亚种”,以其意义基本不变,但形体发生明显变化者为其“变种”,以书写显现有所不同者为“变型”。这样,就可以用每一个“种”及其亚种、变种、变型,对应一个特定汉字的所有形体的集合,并以这一集合中的隶定字作为这一集合和“种”的名称。

  以上是拟建汉字美学谱系的基本设想。对于这一谱系建构中其它方面的问题作如下补充说明:

  1.单个汉字作为谱系的元素,具有多重属性,即同一个汉字元素,可以属于多个汉字集合。例如,江,属“物象系-水科-河流属-江”,又可属“音象系-形声科-工属-江”。一个汉字分属不同集合的现象,对于汉字美学谱系的结构特征,具有重要的影响。

  2.汉字美学谱系的结构特征之一,是汉字谱系的“干、枝、叶”等各层级诸元素之间,有复杂的相联回环关系。学界多有“汉字树(Chinesetree)”的概念或说法,这一概念描述汉字分化发展的某些现象,但远远不能涵盖汉字谱系结构的各种复杂情况。由于同一汉字往往分属不同的“树”,又由于后起的文字或原有文字的后起含义,往往会回过头来影响早先的干或枝、叶等元素,或跳跃性地影响到处于已经分化很远的元素,因此,不同树的元素间必然有一定的交叉联络,从而呈现出“多维网络状结构”,而不是单向的“根-干-枝-叶”模式的树状结构。

  正如一片树林,每一棵树都是独立的,因此我们称这片树林为“树的集合”;但是,如果树林中出现了“连理枝”、“寄生树”、“榕树独立成林”或一株藤本寄生于两棵以上树等种种情况,“树”以及“树的集合”等概念就无法用以描述这些情况了。“树”在数学上有严格的定义,例如,树有惟一的干,树的各元素间不能有环状连通等等。对于汉字谱系这类包括有“多维网络状结构”的对象,数学上有现成的概念用以描述———拓扑结构(Topologicalstructure)。拓扑结构中的“环型结构”这一概念正可以描述树与树之间干枝叶的交叉连理现象。拓扑结构包含了树型结构,树型结构是“拓扑结构”中的一个类,树型结构与环型结构最根本的不同之处是,环型结构可以并且必有环路(交叉联结),而树型结构不可以并且必然没有。有关汉字美学谱系的“拓扑结构”问题,因情况比较复杂,笔者另有专文讨论,此处从略。

  3.上述汉字美学谱系的建构,是为静态层面,是将所有汉字纳入一个特定的谱系结构中,例如一个包括树型、环型等结构在内的“拓扑结构”中,这是汉字美学谱系的静态层面。在静态层面建构的基础上,还应增加动态层面。具体地说,就是在动态的汉字创造层面和使用层面,模拟再现其谱系建构,例如从文到字的发展过程,从本义到引申义、从本字到变种、变型字等等。静动两个层面,组成一个立体的多维的汉字美学谱系结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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