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院校状况研究论文

2020-06-26实用文

  1我国体育院校附属竞技体校文化教育研究的演变

  1.1附属竞技体校成立之初:以解决运动员文化素质为目的

  我国体育院校附属竞技体校创办初期是为了解决运动员文化素质偏低问题而采取的措施,为此,对各附属竞技体校的学生采取“亦读亦训”的培养模式。所谓“亦读亦训”,“‘读’是指按文化程度分年级(初中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编班学习普通中学文化课程;‘训’是指按专项技术水平分项编队进行训练。”从1979年9月第1所北京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校建立,到1987年9月成都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校创办,历时8年。这期间,各附属竞技体校都处于探索阶段,对于“亦读亦训”既无经验可以借鉴又无明确的发展措施,所以,只能按照“积极、慎重,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普及与提高、重点与一般、当前与长远等方面关系”办事,并在体教结合中尝试这种新型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1.2附属竞技体校发展阶段:“亦读亦训”逐渐以“训”为主

  经过8年的发展(1979-1987年),各附属竞技体校在探索中逐步建立起了“亦读亦训”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模式,并且形成了各自的优势项目和办学特色。例如:艺术体操、女子举重、皮划艇、自由式滑雪等分别成为了北京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等附属竞技体校的优势项目。与此同时,各校在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感召下,都全力以赴抓竞技成绩,并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成绩。例如,武汉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校培养的学生运动员张香花在第24届奥运会上夺得一枚银牌和一枚铜牌。诚然,1979年国务院批准建立附属竞技体校是为了国家备战奥运会,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奥运”后备人才,但当时的初衷是为了寻求解决运动员的文化素质问题而做出的一种新的尝试。竞技成绩的取得却让附属竞技体校的办学初衷越走越远,“亦读亦训”逐渐变为以“训”为主。尤其当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校经费投入管理办法的出台,更是加速了“亦读亦训”的分家,这是因为,“国家体育总局每年度经费投入包括三部分,即基本投入、办学效益投入和奥运重点项目投入,经费投入的多少以办学效益作为主要依据。另外,还制定了竞技体校办学效益评分方法,训练成绩占70%,文化教育占20%,科学研究占10%,在量化加权基础上统计各校每年投入万元办学效益分。”从上述中可以发现,文化教育仅占20%,奥运争光战略成为了各校的办学目标,此时,运动员的文化教育渐渐沦落到次要的地位。

  1.3附属竞技体校转制调整阶段:“亦读亦训”“读”流于表面

  2001年,除北京体育大学继续由国家体育总局直接管理外,上海体育学院等5所院校划归地方管理,与此同时,各附属竞技体校也随之划归地方管理,但是,在业务指导和经费投入上仍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目的是为了继续保留优秀运动员和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由于这一时期各体校已在办学、训练条件等方面初具规模,并且分别开设了奥运项目,为了继续保持“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也为了继续保持院校各自多年形成的办学特色或优势项目,各院校划归地方后不仅更加重视了竞校的发展而且也加大了资金投入,人才培养以竞技体育为导向,“亦读亦训”完全变成“训”了。

2体育院校附属竞技体校文化教育研究所思

  体育院校附属竞技体校在过度追求金牌战略,以牺牲学生文化教育权利换来的暂时功绩,不仅不利于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而且给国家、社会以及运动员个人都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2.1文化教育嬗变所带来的短板效应

  对一名运动员来说,取得好的运动成绩固然是他们所追求的目标,但这并不是他们生活的全部,文化教育的好坏不仅是运动员个人成长中一个重要环节,而且更会涉及他们生活的全部。

  2.1.1文化教育缺失使运动员竞技成绩提高屡遇瓶颈

  现代竞技体育中每天的训练、竞赛需要运动员完成许多大量复杂的动作及专业技巧,在学习、掌握及如何熟练运用这些动作、技巧时,就要求运动员有较高的文化理论基础做铺垫,否则他们难以理解训练中的原理、动作或技巧。但由于当前竞技体育领域中各方利益的存在使得运动员的文化教育支离破碎。这种牺牲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短期效益无异于竭泽取鱼,对于运动员本人来说,没有接受良好的文化教育是人生的缺憾,更为未来运动成绩提高留下了隐患。

  2.1.2文化教育缺失使运动员后续学习深造难以为继

  运动员的运动生涯是短暂的,尤其对于那些“小龄”项目的运动员来说更是如此。那些“小龄”项目的运动员多从7、8岁开始便进入体校进行训练,在此期间他们每天需要接受大量的训练,参加不胜其数的比赛。训练、比赛占据了他们生活的全部,几乎没有时间接受文化教育,他们与同龄人相比错过了小学、初高中、大学等宝贵的学习时光。等他们退役后想再去接受文化教育时,为时已晚。他们想重新拾起课本学习已变得困难重重,为退役后的二次就业留下了难题。

  2.1.3文化教育缺失使运动员退役后处于劣势

  我国竞技体育人才都将面临退役后的就业、谋生问题,早期的高水平竞技人才退役后由国家安置就业的情况,现在已经不复存在。目前运动员退役的出路主要有组织安置、上大学、自谋职业三类。现在极少数特殊人才能够得到组织安置,对于大部分退役运动员来说,或者走上大学继续深造之路,或者选择自谋职业之道。这对于那些从小就在封闭的环境里进行训练、比赛的运动员来说不仅仅是一个挑战,更是人生的重要抉择。运动员文化教育程度不高,体现出“无技能、无水平”的特点,与同龄人竞争时处于劣势状态,这也正如前全国女子举重冠军邹春兰所说,自己文化水平不及小学三年级,连拼音都无法拼全。正是由于文化教育的缺失,导致许多运动员退役后许多岗位无法胜任。虽然,国家在这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问题,诸如:“《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自主择业退役经济补偿办法》以及《关于做好运动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工作的意见》等等,但这些年来所取得的效果甚微”。尤其是2007年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了《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这意味着运动员退役后将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进行自主择业,与其他各类人才去竞争谋业。

上一篇:浅析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学科发展反思与发展策略论文下一篇:论文:对我国第三产业的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