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外显语言的语用学策略论文(2)

2020-06-26实用文

  3. 避语言外显性的原因试析

  人类的交际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人们对于语言的要求也是多种多样的。一方面,人说话总是要让别人听懂,希望使用最外显的方式直接达到自己的语用目的`,没有人会刻意让别人去猜测不完整的含义和笼统的话语,因为这样做一是会让人费力,说话人要多费口舌加以表达,听话人要多费脑筋加以理解,这显然不符合说话的“省力原则”和“经济原则”;二是存在着风险,容易产生误解、歧义和语用含糊,进而导致交际失败。但另一方面,在言语交际中,话语的多数用法又是间接的(索振羽,2000:182)。说话人往往通过间接的方式,实现成功的交际。(省略)下面我们将从礼貌原则、语用参数、顺应论等语用学角度具体探讨人们规避语言外显性的几种主要原因。

  3.1 礼貌原则

  为什么人们在言语交际中常常不用直接的方式遣词达意,而总是用间接的方式声东击西? Searle(1975)认为这是出于礼貌等原因。从交际原则看,Grice(1975)指出,合作原则是人们在交际同遵守的一条重要原则。但问题是,为什么人们在交际中既要遵守合作原则,却又经常故意地违反这一原则?原因之一就是出于礼貌。Grice曾经指出,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同样是人们在会话中应该遵守的指导原则,只是两者所起的作用不一样。合作原则在会话中起着调节说话人说话内容的作用。但礼貌原则具有更高层次的调节作用,它维护了会话双方的均等地位和他们之间的友好关系(转引自何兆熊,2000:212)。因此,如果出现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相互冲突,也就是Thomas所说的目标的冲突性(competing goals),这时人们甚至可以牺牲合作原则以维护礼貌原则。例(4):

  A:Can you lend me some money?

  B:It is sunny today, isn’t it?

  在上例中,B的回答看似答非所问,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关系准则,却很好地维护了礼貌原则。B之所以没有直接地加以回绝,显然是出于礼貌,出于对A留点面子。对此国内学者也都认为礼貌是规避语言外显性的原因之一。熊学亮(1999:3)认为,出于一定的社会规约限制,有时往往不能用比较直接的语言去表达说话人想要表达的意思,比如有时有话不能直说,是出于礼貌或人际关系等原因。何兆熊(2000:218)对此有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在不少情况下,礼貌的程度和语言的间接程度一致。(省略)所以,在很多情况下,人们规避外显的语言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礼貌原则。

  3.2 语用参数

  在语用学中, “语用参数”是指“影响人们采取何种话语策略进行交际的因素”。Thomas(1995:124)归纳出以下四方面的因素: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相对权势(relative power);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相对的社会距离(social distance);在特定的文化中,所涉及的行为的强加程度(imposition);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相对的权利和义务(rela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此外,其他许多学者也涉及到这方面的研究。例如,Brown 和Levinson(1978:56-289)认为,在许多文化(也许在所有文化)中,对面子威胁行为(face threatening act)大小的估算可以使用上面提到的前三个因素。(省略)下面我们将简要分析这四个因素与规避语言外显性的关系。

  3.2.1 相对权势

  一般说来,在言语交际中, 双方的社会权势差别越大, 使用间接语言的可能性就越大。比如, 领导想抽烟,一般不会对下属这么说:“Excuse me, sir. Would it be all right if I smoke?”而是有可能直接这么说:“Mind if I smoke?”反过来,下属往往会选择前面那个间接话语来实施自己的言语行为。

  3.2.2 社会距离

  社会距离包括社会地位、年龄、性别、亲密程度等。如果交际双方在年龄、社会阶层、工作类别、性别、种族等方面都比较接近时, 那么他们在交际中所用话语的间接程度要低些;反过来,话语的间接程度就要高些。例如,就一位教师而言,他在与校长、同事、学生、父母、子女、妻子等的交谈中,其话语的间接程度就会大不一样。

  3.2.3 强加程度

  强加程度的不同也会影响到话语策略的选择。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向别人借一元钱和向别人借一万元钱强加的程度大不相同,借钱人会选择不同的说话策略,后者比前者要求更间接、更委婉、更有礼貌。

  3.2.4 权利和义务

  如果说话人认为自己有权利要求听话人做某事,而且认为听话人也有义务去做某事,那么说话人的话语策略就会趋向直接的表达方式。反之,如果说话人认为自己没有权利要求听话人做某事,而且认为听话人也没有义务去做某事,那么说话人的话语策略就会转向间接的表达方式。例如,老师要求学生完成作业,就可以直接地表述,但如果老师要求学生购买自己推销的商品,就必须采用间接委婉的表达方式,其原因就在于交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变化。

  3.3 规避语言外显性的“顺应论”阐释

  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交际目的、交际场合灵活地选择不同类型的话语和不同的表达方式。笔者以为,话语双方使用外显的表达或内隐的表达,其实就是对语言的一种选择。按照Verschueren(1998:58-63)的说法,作出这种语言的选择,是由于语言具有一系列的特征,即:语言具有可供选择的可能性——变异性(variability);这种选择不是机械固定的,而是在语用原则和语用策略的基础上进行的——协商性(negotiability);语言使用者作出某种选择是为了尽量满际的需要——顺应性(adaptability)。例如,当某人试图劝告一个夸夸其谈、口若悬河、鲁莽冲动的朋友时,他其实面临着诸如以下这样一些表达方式的选择:

  (5) a) You shouldn’t shoot your mouth off .

  b) Hold your tongue! Don’t be rash.

  c) Speaking without thinking is shooting without aiming.

  由于语言自身所具有的变异性,说话人在选择时被赋予了一定的自由度,但是,他的选择又必须遵循一定的语用原则(如: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和语用策略(为了照顾朋友的面子,必须规避语言的外显性,采用间接委婉的表达方式)。说话人和他的朋友之间有了这样的互动和协商,就会选择最符合语境要求的c)句,从而顺应对方的要求。和前两句相比,c)句不仅使用了尾韵的修辞手段,而且采用了一种偏离常规的表达方式,从而增加了话语的注意价值和记忆价值,(省略)容易使受话人幡然省悟,意识到自己的缺点。而且最重要的是,a), b)两句的表达方式直白僵硬,充满了教训甚至命令的口气,不能让人心服。相反,c)句的使用回避了语言的外显性,表面上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其实却是对朋友的一番诚恳劝告,我们相信受话人也一定能明白发话人的良苦用心,并且心悦诚服地接受和采纳。  4.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论证, 我们有了一个清楚的认识, 那就是语言的间接表达在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 规避语言的外显性在人际交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语言的间接表达不仅可以避免直白交流的单调和乏味, 也可以作为语言交际的一种润滑剂, 维护交际双方的面子,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省略)正因为如此, 如果要实现成功地交流, 学习一些规避语言外显性的策略是很有必要也是很有用途的。当然,可用来规避语言外显性的策略还有很多,人们采用这些策略的原因也远不只上文提到的,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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