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防汛应急预案

2020-06-26实用文

  区政府各部门,竟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珠山区20XX年防汛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预案要求做好今年的各项防汛工作。

  20XX年3月20日

  珠山区20XX年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扎实做好20XX年我区的各项防汛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防汛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以及《国家防汛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珠山区境内发生的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突发性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水库垮坝、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团结防汛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防汛保平安”。

  1.4.2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要求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的落实要贯穿到防汛准备,汛期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的全过程。

  1.4.3竟成镇、各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在防汛抗洪工作中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凡有防汛任务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防洪应急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情况制定和完善包括特大洪水处置措施的防洪抢险方案。

  2.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

  根据《水法》、《防洪法》,成立珠山区政府防汛指挥部,在景德镇市防汛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行使政府防汛职能,区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行使政府防汛指挥职能,领导和指挥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区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务局。区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调整,由区政府发文确认。竟成镇、各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应成立本部门的防汛指挥机构,以正式文件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2.1区防汛指挥部职责

  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并组织实施全区的防汛工作,制定区级防汛方案,掌握全区汛情、灾情,按照不同洪水量级发布洪水预报、汛情公告和防洪警报。对防汛做出科学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指导竟成镇、各街道及各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制定抗洪抢险减灾方案,抓好洪水管理转化工作,组织灾后救助,灾后重建的协调工作。

  2.2区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2.1区防汛组织机构。区防汛指挥部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总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武装部副部长、区农林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区工信委、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区环卫局、区国土分局、珠山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应急办、区防办、竟成镇、各街道等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2.2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工作事关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加强领导,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团结协作,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提高防汛减灾能力。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统一调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一致,协调配合,全力搞好防汛工作。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竟成镇、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每队20人的抢险队伍。并精心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群众疏散转移方案和防汛抢险措施,认真落实方案中的各项责任,积极筹备各项防汛物质,在洪水到来之前及时组织群众疏散和财产转移,确保汛期不出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区人武部:根据汛情需要,组织成立百名民兵应急分队,训练一支技术过硬的舟艇分队,参加抗洪抢险、营救伤员、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汛任务。

  (三)区法院、检察院、执法局:组织培训抗洪抢险队伍,随时听候调遣。

  (四)区纪委:协同区防办检查监督各单位防汛纪律执行情况、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和防汛职责落实情况。

  (五)区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防汛资金,并监督使用。

  (六)珠山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区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治安保卫工作。

  (七)区民政局:负责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及时统计灾害损失情况。

  (八)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学生的防汛安全教育,确保汛期在校学生的安全转移,组织抢救学校财产,保障灾后及时复课。

  (九)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危房、危树及城区老旧房屋隐患排查、应急加固等工作。

  (十)区卫计委:负责组织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十一)区工信委:负责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和人员及设备的运输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十二)区环卫局:负责组织灾后垃圾清运。

  (十三)区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对山体滑坡、崩蹋、地面蹋陷等地质灾害勘查、检测、防治等工作。

  2.3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区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事务,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执行国家、省、市、区防汛指挥部防汛抗洪指令。汛期实行24 小时防汛值班制,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部门指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拟定全区防汛抢险预案;负责水毁防汛工程的维修和加固整治,与区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各项防汛项目的资金安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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