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的不合理诱因及破解策略论文

2020-06-27实用文

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的不合理诱因及破解策略论文

  [摘要]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差别发展模式在事实上造成了城乡义务教育的不平等,尤其是师资配置的不平等。以山东省为例,当前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存在严重的不合理性,其原因主要有:城乡二元制社会结构的反映;有效监督管理机制的缺乏;教师分配政策中的城市本位;城乡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从政府层面来说,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藩篱、增加农村教育投入、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完善教育监督机制等是合理配置城乡义务教育师资的关注点。

  [关键词]教育公平;城乡叉务教育;师资配置

  社会平等是人类永恒的追求,而教育平等作为社会平等在教育上的体现,是人们不受政治、经济、社会地位和民族、种族、信仰及性别差异的限制,在法律上都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但教育平等是相对的,教育不平等是绝对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是城乡教育平等的基础和保障。但目前山东省城乡师资力量差距明显。基于研究需要,本文探讨在微观领域即同一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校际师资配置不合理现象。

  一、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不合理的表现

  (一)农村教师学历层次偏低,中高级教师比例小

  教师学历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反映教师具有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教育教学能力。2008年山东教育绿皮书统计数据显示,山东省城乡教师学历层次差距很大。如:2005年具有本科学历的农村初中教师只占26.02%,而城市是64.36%;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农村小学教师只占43.88%,但城市是79.20%。职称水平可以反映教师的执教水平和从业能力,农村教师职称水平也低于城市教师。2007年,城市初中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是19.25%,而农村初中仅为8.14%;城市小学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是2.07%,农村小学仅为1.25%。

  (二)农村教师年龄结构老化,专任教师结构性缺编

  农村教师年龄结构呈老龄化趋向。2007年,城市初中教师中50岁以上的占5.45%;农村初中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上的占7.91%。城市小学教师中50岁以上的占9.85%;农村小学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上的占25.94%,是城市教师的3倍。农村专任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见表1),外语、音乐、美术等教师拥有量低,教师工作量大,而且为保证开课需要,许多教师存在“教非所学”的情况,导致农村学生综合素质较低。

  (三)农村教师数量不足,代课教师问题突出

  从教师数量看,2007年山东省农村小学的生师比约为15.5:1,城市小学的生师比约为14.87:1;农村初中的生师比约为11.9:1,而城市初中的生师比约为10.69:1。因此尽管近几年农村教师数量有所增加,但是城市学校在教师数量上仍然占有优势。为弥补义务教育教师数量的不足,各地招聘大量的代课教师,近几年山东省代课教师数量大约在一万两千人左右,而且大部分存在于农村地区,尤其是农村小学代课教师占到农村学校的半数以上,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

  (四)农村教师职后培训层次低,流失现象严重

  据2008年山东省教育厅对参加省级培训的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随机抽样调查表明,农村教师培训主要集中于县、市两级,各占总数的37%,参加省级培训的教师只有12%,而8%的教师未参加任何培训。山东省当前教师流动失范,呈单向上位流动趋势。2007年农村初中专任教师减少10848人,增加6906人,比去年减少3942人;农村小学专任教师减少25152,增加25214,与去年基本持平。因此,教师流失主要集中在农村学校。农村教师的过度流失进一步加剧了城乡义务教育不平等的现状。

  二、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不合理的诱因

  “教育的城乡差距是教育差距的核心,缩小教育差距的关键在于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为改变城乡义务教育不平等状况,“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因此,目前山东省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不合理主要由政府政策失衡引起。

  (一)城乡二元制社会结构的反映

  城乡义务教育不平等源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二元社会结构在教育上的必然反映,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了国家宏观政策的偏差。在城乡二元结构、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形成了一种忽视地区和城乡差异的“城市中心”价值取向,国家的公共政策优先满足甚至只是反映和体现城市人的利益。尽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家对农村教育的重视,这一取向有所改变,但是作为一种思维的惯性,对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仍然存在明显向城市倾斜而忽视农村的倾向,这造成城乡师资结构的不合理。

  (二)教师分配政策中的城市本位

  由于城市学校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政府部门在安排教师时会优先考虑城市学校的需要,导致城市学校占有更多高学历教师,并且拥有更多挑选高素质教师的机会。尽管近几年山东省在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效果并不显著,新分配的教师不甘于农村教育岗位,想方设法调入城市学校。目前普遍实行的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的政策,由于城市教师到农村任教的短暂性、临时性和某种程度的被动性,加之对农村的教育状况不熟悉,这一政策发挥的作用有限。因此,城乡师资力量差距日增。

  (三)有效监督管理机制的缺乏

  良好政策的实施要依靠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但在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监督监察机制并不健全,这导致很多教育政策的实施没有落到实处。政府部门违反教育政策抽调优秀教师建设重点学校等行为无法得到有效遏制,造成教育资源在城市学校的不合理集中。农村教师缺乏培训机会,且培训经费具体支出情况难以核实和监督,造成其从业观念和能力落后。而在教师工资发放过程中,存在城乡双重标准现象,加之地方政府及学校克扣、拖欠、挪用教师工资,向教师摊派、集资等现象时有发生,打击了农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四)城乡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

  与城市相比,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落后,而农村教育作为农村发展的子系统之一。其发展必然会受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下,城市学校的义务教育一般由县、市政府提供,而农村学校则基本由乡、镇提供。因此,城乡学校间教育经费差额明显,造成农村学校教学设施落后,教师职后培训经费缺乏。而且,相比农村地区,城市具有优越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居民的公共文化服务意识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供给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文化服务产品性质多样、形式灵活。所以城乡经济文化的`差距造成农村学校教育投入、支出不足,这反过来又加剧了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的不平等。

  三、合理配置城乡义务教育师资的政策性建议

  “任何善意的、较为文明的政府都可以认为自己具有比其所统治的普通人高的教化水平,因而同大多数人的自发需要相比,应该能够向人民提供更好的教育。所以原则上说,就应该由政府向人民提供教育。”因此,教育不平等主要是由于存在阻碍农村教育自我生长的政策性因素,要有效解决城乡师资配置不合理问题,关键要靠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

  第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藩篱,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合理配置义务教育师资力量,政府关键要消除二元制社会结构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改变城乡教育分割和城乡教育分治及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真正把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放在同等的位置。为有效改变教育资源在城市学校不合理集中的现象,我们需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统一配置县内教育资源,通过建立完善的政府问责制度,保障县域教育资源尤其是城乡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平等。

  第二,增加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统一城乡学校办学标准。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机会,社会必须要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为此,政府要优先保障农村教育发展,在资源配置上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要增加对农村教育投入,统筹城乡教育经费,形成规范的教育财政拨款制度。为保证城乡学校办学条件一致,台湾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用一张图纸建造所有学校”的政策。因此,政府要统一城乡学校办学标准。缩小义务教育学校硬件建设差距,把县域内农村学校建设纳入城乡一体化综合发展规划,按照省制定的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加快农村学校的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力求办学条件平等,为城乡教师提供相同的工作环境。

  第三,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稳定现有农村教师队伍。在菲律宾,农村教师除享有基本工资外,还享有艰苦工作津贴;而俄罗斯一直实行农村教师工资待遇比城市教师高25%的政策。因此,为稳定目前农村教师队伍,我国必须提高农村教师工资水平,落实主管教育的县长责任制,缩小城乡教师工资差距。县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并全面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津贴制度,努力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对长期扎根农村教育的教师,除每月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贴外,还可在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方面予以照顾,使其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以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

  第四,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根据课程改革的需要和农村中小学实际,政府要合理核定教师编制标准,改变中小学教师编制城乡双重标准状况,统一教师编制城乡标准,在编制总额内对农村学校予以倾斜;畅通教师出入口,空出的中小学教师编制要及时补充,禁止以代课教师顶替编内教师;改革目前“教师校管”的管理方式,将教师的管理权限回收到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统一管理人事、统一配置师资,使教师逐步淡化单位角色意识,彻底打破校际间师资保护的壁垒;同时要建立教师定期流动机制,从制度层面弱化学校对教师流动的限制,使教师的人事关系不受现在工作学校的束缚,以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区域共享,改变城乡师资不合理现象。

  第五,完善教育监督机制,平衡城乡教育发展。为保证义务教育师资平等,我们需要建立独立于政府和学校的第三方监督机构,监督管理政府和各级学校的教育平等状况,把办学条件均衡、教师学历合格率、高级职称教师比例等作为教育平等的重要指标,并以此作为考核干部和评价学校的主要参考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要形成关于教师流动、教师招聘任用等重大问题的公正听证协商制度,扩大社会对教育平等进展状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借鉴英国对中小学的督导评估引入市场机制,实现社会化的做法,教育主管部门应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义务教育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动员全社会力量来促进师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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