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阶段城乡教师资源差距之审视论文(2)

2020-07-04实用文

  三、公平配置城乡教师资源的政策路径

  教师资源的城乡差距可以说是影响我国农村教育发展的瓶颈。在国家实施“支教”“特岗”和“免费师范生”三大有针对性的政策并取得一定成效之后,笔者建议,将国家、学校和社会三者力量结合起来,共同促进我国城乡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一)加强宏观调控,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流动机制

  保证每个公民享受公平的教育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解决城乡教师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中必须扮演主要角色,必须通过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对其加以规范,特别是在城乡教师之间流动的义务性、流动的定期性及流动的待遇等方面,以保障城乡教师流动在教育均衡发展中发挥最大效应。另外,由于我国各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有明显差异,政府必须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在政策、制度等方面区加对待,因地制宜,特别是加强对落后及边远山区的支持力度,在宏观调控中有效促进城乡及区域间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在使用诸多引导性政策的同时,还必须注意激励性举措的采取,努力使城乡教师流动具有市场效应,将教师流动中的政策性外力转变为激励性内力。城乡教师流动的主体是教师,教师是否愿意流动、何时流动、流动中做些什么、怎样做、效果如何等完全取决于教师自身。因此,单纯依靠自上而下的、外力强加的流动可能无法达到教师流动的预期目的,调动教师自身主动流动的积极性才是问题的关键。为此,政府必须采取相关举措,除一线实践中已出现的教师流动与晋升挂钩、提高下乡教师补贴等政策措施外,还必须大胆革新,使这些举措在教师和岗位之间形成市场,使教师流动由当前的外力型流动转变为具有实效的可持续的内力型流动。

  (二)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水平

  相对东部地区强力的教育财政,中西部地区教育投入力度有待加强。要提高农村教师,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教师的待遇,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

  首先,改革和完善农村基础教育投资体制。中西部地区农村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教育投入不足,而更深层次原因则是教育投资体制。在教育投资体制上,我国必须改变以前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逐步建立以中央和省级投入为主,以县、乡财政投入为辅的农村教育投资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基础教育经费分担的职责,并健全监督机制,以确保中西部地区农村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其次,规范并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近年来,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了对发展基础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但中央的大部分转移支付是以项目名义下发的,省级的转移支付则大多是为了匹配中央转移支付。对于接受转移支付的'多数县而言,每年还要为提供项目匹配资金而发愁。由于中央和省级财政已经承担了教师的全部工资和公用经费,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可以扣除该项转移支付资金,由中央和省级直接用于教师工资发放和办公费用,以防止其被挪用。同时对专项教育转移资金建立独立的教育转移支付账户,由教育部门直接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最后,建立贫困地区教师的特殊津贴制度。为激励教师到乡村任教,各地都在探索建立农村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制度,但各地的津贴不同,实施效果也并不理想。因此,应由国家通过中央财政负担的方式来承担全部所需资金,并根据各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学校偏远的程度设立不同的津贴,这样才能够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同时津贴额度应有一定力度,而非点缀性、象征性的。唯有如此,才能吸引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任教,才能稳定、巩固和壮大农村教师队伍。

  (三)调整城乡倒挂的教师编制标准,优化农村学校“生师比”

  编制标准政策是决定教师编制数量及其合理有效配置的核心。我国现行的是2001年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这一编制标准存在编制整体偏紧、城市偏向和城乡严重倒挂的突出缺陷,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地广人稀、生源分散、学校规模较小、成班率低的实际情况严重相违。此标准实行以来,我国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大幅减少,致使农村学校教师长期超负荷工作。这种现象已经严重滞后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不能满足当前农村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更难以满足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和国家建设对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要求。笔者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并尽快调整我国较长时期以来城乡倒挂的不合理的教师编制标准,抓紧研究和建立新的编制标准。新的编制标准应以公平、均衡和弱势补偿为基本价值取向,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的实际情况,将城乡倒挂的编制标准转变为向农村倾斜,适当增加农村学校教师的编制数量,从而优化农村学校的“生师比”,进而也可优化农村教师的职称、年龄等结构。

  (四)依靠政策吸引高学历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

  吸引高学历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是促进城乡师资分布均衡的重要举措。由于城乡教学条件的客观差异,要吸引高学历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有较大难度,笔者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进行努力。第一,设立高学历教师流动的专项基金,用于提高对农村高学历教师和流入农村学校的高学历教师的物质待遇和综合补贴,以最起码的物质保障来留住农村高学历教师,壮大农村高学历教师队伍。第二,增加农村教师在职进修机会与职称晋升指标。目前有针对性的“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招生指标还相对有限,在农村教育硕士招生方面如果多出一些倾斜性和照顾性的政策,农村教师学历水平会有比较显著的提升。另外,职称晋升的指标增加,可以降低在农村学校晋升职称的难度,从而吸引更多高学历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第三,在关注城乡教师流动的同时,政府还应关注城乡校长流动机制的研究,帮助农村学校的管理者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运用科学的管理模式,为教师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以满足高学历优秀教师对工作环境、职业前景的追求。第四,强化高学历优秀教师带教制度。通过吸引高学历优秀教师留在农村任教,来带动农村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帮助一批农村教师逐渐成长为新一代的高水平教师。随着农村高学历教师数量的增加,城乡高学历教师的比例差距将会逐步缩小,最终使城乡高学历教师分布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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