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提升计划

2020-07-26实用文

有关能力提升计划

  计划形式,是指用文字和指标等形式所表述的组织以及组织内不同部门和不同成员,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关于行动方向、内容和方式安排的管理事。以下是“能力提升计划”,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范文一:中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

  为了进一步全面提升中青年教师能力,根据学校《第二战略发展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关于加强和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合力造就名师队伍的意见》,结合应用技术大学改革战略试点研究,特制定此计划。

一、培养对象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教师

二、培养方式及目标

  通过学校引导与院部落实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跟踪指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等方式,对中青年教师加强系统培养,使其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掌握科研创新方法,建设一支适应应用技术大学建设的、具备较强的教书育人、科研创新、工程实践能力的中青年教师。

三、具体措施

  (一)实施入职培训与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项目

  1、旨在加强对中青年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先进教育理念,使其熟悉和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环节以及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和素质;对中青年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技能进行实际训练,培养其利用信息技术获取、交流、处理、应用教学信息的能力。

  2、建立新教师入职培训,完善新教师培养体系,从教育教学理论、师德修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五个方面,采用专题报告、课堂观摩、教学点评、教案展评、教师沙龙、过关考核等六种形式全面提升教师能力。新教师只有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并通过学校培训考核,取得《重庆科技学院教师培训合格证》,才能申请《重庆科技学院教师上岗证》。

  3、开展现代教育技术轮训。依托中央支持地方共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项目,联合教育部西南培训中心,采取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的方式,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等形式进行培训。每学期举办2—3期,利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对合校以来参加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全面实施轮训。

  4、培训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二级学院(部)组织本院中青年教师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的考核成绩由组织人事部、教务处及教师所在学院(部)备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需安排再次培训。

  (二)实施助教制度项目

  1、学校新引进的教学编制青年教师,均须从事助教工作。助教时间为一年。学校教务处负责新进青年教师助教制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本单位青年教师助教制的具体规划、落实和考核。

  2、助教期内,青年教师必须达到“六个一”的要求:跟随指导教师进行一门本科课程的全程听课;协助指导教师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辅助工作;精读一本专业外文教材;参加一项教改项目;撰写或发表一篇教学论文;参与指导一项学生竞赛。

  3、助教期结束后,由教务处会同各二级学院(部)组织专家组对青年教师进行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取得《重庆科技学院教师上岗证》。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将延长其助教期限,但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三)实施教学比赛项目

  1、旨在检验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效果,增进中青年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鼓励中青年教师中的教学能手脱颖而出,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广大中青年教师热爱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的良好氛围和局面。

  2、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教学比赛,分学院(部)、学校两个层面开展;各学院(部)举行院级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学院(部)中青年教师人数多少,选拔推荐若干名优秀选手参加校级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3、参赛情况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和岗位聘任挂钩。每个聘期内中青年教师至少参加一次校级或者院级教学比赛活动,否则在下一个聘期内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

  4、校级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学校组织每位获奖个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示范课。

  (四)实施学生选课(教师)项目

  1、学校推行学生选课(教师)制度。学生选课(教师)制首先在有条件的全校性公共课程、覆盖面大的学科专业课程中展开,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在条件成熟的专业课程中推行学生选课(教师)制。

  2、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要加强对课程教学的过程管理和考核,进一步优化课程教学考核体系和标准,对评价结果好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考核结果较差的教师由学院组织帮扶。

  (五)实施团队培养项目

  1、中青年教师必须加入一个教学团队,学校将以国家级、省(市)级、校级教学团队为主要载体,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强化团队建设中的“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

  2、各教学团队要合理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原则上,每个立项建设的`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每学期应以课程建设为中心,开展不少于3次的主题教研活动,进行集体备课,研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集中解决相关教学问题,交流教学经验。

  (六)实施教学进修与研修项目

  1、学校创造条件支持中青年教师到国内著名高校进行课程进修、参加课程教学改革研讨会。旨在拓展中青年教师专业领域,优化中青年教师知识结构,更新中青年教师知识内容,提升中青年教师业务水平。

  2、根据学院中青年教师人数多少,每学年为各学院提供若干名为期半年的中青年教师课程进修或参加课程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研讨会名额。中青年教师进修、研修结束后,要形成进修、研修书面总结报告,分别报学院、组织人事部备案。

  3、由学院申报,组织人事部、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学校提供进修费、会议费、差旅费、住宿费,对青年教师在课程进修期间的教学工作量予以减免。

  (七)实施工程实践能力锻炼项目

  1、新进青年教师和45岁以下工科专业专任教师不具备工程实践经历的均须参加工程实践能力锻炼。支持和鼓励其它专业专任教师参加短期挂职、顶岗实习、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工程实践能力锻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认证或者考试。从2014年起,新进教师必须完成一年的助教工作和工程实践锻炼,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承担课程讲授。

  2、学校创造条件支持中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增强实践经验,建立校企联合。教师参加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以在职脱产为主,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可采取集中或分散时间进行。

  3、实践期满,教师个人应认真撰写工程实践报告,并由所在学院和培养单位共同组织考核。工程实践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于没有工程实践锻炼经历的教师不能参评高一级职称。

  4、经学校批准参加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师,学校给予合理的经费支持与教学工作量减免。并根据实践考核结果以及实践期内完成学院任务情况确定其绩效工资发放比例。

  5、由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二级学院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中青年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锻炼计划。

  (八)实施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1、旨在提升中青年教师开展学术交流与工程技术问题探讨的能力、共享公共信息平台与软硬件资源申报科研项目的能力、进行技术研发从事工程设计服务咨询等的能力、形成知识产权、出版专著等成果能力以及成果转化应用推广能力。

  2、推进青年教师学术导师制。推进“一导四进”,学校为中青年教师配备学术导师,根据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教师个人专业方向特长,引导中青年教师进一步明确科学研究方向,制定个人科研成长规划。教师必须根据自身学科方向和业务特长,进学科、进团队、进平台、进现场。

  3、开展教师科研能力系列培训。以讲座、培训、科研沙龙、博士俱乐部、短期研修、出国访问、进企业调研等方式对中青年教师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教师服务行业、社会的能力、服务教学、培养人才能力。

  4、建立校内基金项目。修订完善校内基金项目实施办法,加大校内基金的考核力度。通过校内基金的资助,鼓励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建立校内项目协同机制,鼓励支持中青年教师主动融入已有团队,培养造就一批学术骨干。

四、实施保障

  (一)建立校、院(部)中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两级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中青年教师培养的组织实施工作。为不断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素养,各学院对中青年教师进行三年的跟踪指导,并对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进行强化培养和重点指导。

  (二)各教学单位应重视中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根据学校的政策制度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中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规划,合理安排中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的工作任务。

  (三)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加大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并制定本单位的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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