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逻辑研究的论文

2020-07-26实用文

禅宗逻辑研究的论文

一、禅宗与禅宗逻辑

  “禅”或“禅那”是梵文Dhyana的音译,原意是沉思、静虑。佛教禅宗的起源,按传统说法,谓佛法有“教外别传,以心传心,不立文字”的教义,从释迦牟尼直接传下来,传到菩提达摩。达摩于梁武帝时(约520~526年)来到中国将心传传给二祖慧可(486~593年)。如此辗转相传,终于出现了以六祖慧能(638~713年)创始的南宗顿教,以后日益丰富发展,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国佛学禅宗。禅宗是佛教的一个宗派,是“中国的佛学”,它是中国道家哲学与佛教空宗(亦称中道宗)相互作用的产物,对于中国哲学、文学、艺术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禅宗所依据的主要典籍为《金刚经》和《六祖坛经》。

  其实早在达摩来华以前,空宗的代表人物僧肇与道生等就在吸收与融汇中国道家思想的基础上,为禅宗的出现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如在道生的理论中,就有了“顿悟成佛”、“一切众生,莫不是佛”(《法华经疏》)等禅宗的基本思想。而在被僧肇所具体化了的关于三个层次的“二谛义”理论中(《肇论·般若无知论》),空宗所谓的第三层真谛即为禅宗之“第一义”。禅宗的一切修行以及最后的顿悟,都是为了成就作为其终极目标的“第一义”。这个第一义就是宇宙的本体、佛的本体,就是最后解脱的境界。

  三个层次的“二谛义”理论认为:(1)第一个层次:普通人以为万物实“有”,而不知“无”。佛教认为万物实际上都是“空”、“无”。在这个层次上,认为万物是“有”,这是“俗谛”;认为万物是“无”是“真谛”。(2)第二个层次:认为万物是“有”与认为万物是“无”,都是片面的。因为“无”并不只是没有了“有”的结果。事实上“有”同时就是“无”。万物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之中,一物此时此刻的存在状态与其在另一时刻的存在状态是不同的,在这种意义上,此时此刻的“有”在另一时刻就是“无”了。故在这个层次上,说万物是“有”与说万物是“无”,都同样是“俗谛”。只有不片面的中道,认识到万物非有非无才是“真谛”。(3)第三个层次:说“中道”在于不片面(非有非无),这意味着进行区别,而一切区别本身就是片面的。故在这一层次上,说万物非有非无就是俗谛了。真谛是:万物非有非无,而又非非有非非无(《大藏经》卷四十五)。禅宗的第一义,指的就是这种“非有非无,而又非非有非非无”的境界。《金刚经》云:“……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这种“非非”的境界是经验之外的,是普通的逻辑思维达不到的,是不可言说的。所以“说似一物即不中”(《六祖坛经·机缘品第七》),“我向尔道是第二义”(《五灯会元卷第十·清凉文益禅师》),“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第一章》)。

  为了证悟禅宗的第一义,“只有打破和超越任何区分和限定(不管是人为的概念、抽象的思辨,或者是道德的善恶、心理的爱憎、本体的空有……),才能真正体会和领悟到那个所谓真实的绝对本性。它在任何语言、思维之前、之上、之外,所以是不可称道、不可言说、不可思议的。束缚在言语、概念、逻辑、思辨和理论里,如同束缚于有限的现实事物中一样,便根本不可能‘悟道’”[1]。而这也正是六祖慧能临终传授宗旨的“秘诀”:“先须学三科法门,动用三十六对,出没即菩提场,说一切法,莫离自性。忽有人问汝法,出语尽双,皆取对法,来去相因。究竟二法尽除,更无去处。……若有人问汝义,问有将无对,问无将有对,问凡以圣对,问圣以凡对。二道相因,生中道义”(《六祖坛经·付嘱品第十》)。应用六祖的这种“对法”,从“有”、“无”始,便可达到非有非无,进而证悟非非有非非无的第一义境界。

  仔细分析禅宗的“第一义”以及六祖慧能的“对法”,不难发现,它实际上是给出了一种全新的逻辑,在此将其称为“禅宗逻辑”。

  众所周知,作为逻辑演算的对象可以是事物、事物的类、事物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是命题之间的关系。禅宗逻辑同布尔逻辑[2][3]相似,也具有明显的类代数的特点。令全类为"1",空类为"0"。以A和B分别代表两个类,也称之为选取符号。A代表在论域中选取所有A的结果,B代表选取所有B的结果,则

  A=B表示两类之间有完全相同的分子;

  AB表示两类相交,即逻辑相乘,代表既属于A类又属于B类的类;

  A+B表示两类相并,即逻辑相加,代表或属于A所标记的事物的类,或属于B所标记的事物的类;

  附图表示A的补类,即由论域中除去类A的事物的类。

  按照上述的基本约定,在传统的布尔逻辑中,如果A表示类“有”,B表示类“无”,则明显有A+B=1,即类A和类B互为补类,即这意味着同时属于两个互补的类的类是可能存在的,即传统逻辑中的“不矛盾律”在禅宗逻辑中不一定成立。其次,由禅宗逻辑的基本求和公式可以清楚地看到,对于不可言说的本体的“认识”过程在逻辑上只能是一个无限逼近的渐进过程,这正从逻辑上显示了它的不可言说性的根源所在。逻辑原子主义的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曾指出:“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逻辑充满着世界;世界的界限也是逻辑的界限。”[4]原来不可言说的禅宗“第一义”是在传统的语言和逻辑之外的存在,现在随着逻辑的扩展,在禅宗逻辑框架内,它便不再是逻辑之外的存在了。逻辑扩展了,世界也随之扩展了。

  根据禅宗逻辑的基本求和公式,在零级近似下(对应于在求和公式中只取n=0一项),逻辑求和公式变成:

  A+B=1.

  附图而这正是布尔逻辑,即布尔逻辑是禅宗逻辑的零级近似。可见禅宗逻辑比传统的只研究矛盾对立双方间的关系的二值逻辑具有更大的包容性。首先,它在逻辑对象上,除了包含互补的、矛盾的两个基本的逻辑类之外,它还同时容纳了与之相关联的其余所有可能的独立的类,这就为在逻辑上去研究“非非”之类(传统逻辑之外的、不可言说的)的对象奠定了基础。其次,就逻辑自身而言,禅宗逻辑包容了那些不矛盾律不再成立的逻辑,为逻辑自身的扩展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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