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做好隐蔽工程的保护和记录。对被隐蔽的电器线路、接头、穿管、管道保护材料及其它装饰、吸音、隔断等,应严格按照规范设置,并配以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同时应做好记录,以利于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7.保护和完善消防设施。有些工程,尤其是吊顶装修,会改动一些消防设备(如探头、喷淋头等),应事先取得消防机关及装修单位的同意和配合,不得擅自行动。对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配置通风系统,并采用防爆电器。工地应按规范规定留出人员疏散的通道和出口,不得占用和封堵,更不得借口便于管理而将出口锁死,并要设疏散指示标志及事故照明设备。另外,现场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灭火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工程面积100m2左右,配两只手提式灭火器合适。也可按保护对象火灾所适宜的灭火器种类,一般每50m2配一只灭火器为宜,以扑灭初期火灾。
8.各级消防监督部门加强检查。一是,面积较大较复杂较重要的工程项目,建审及负责消防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在施工中期到工地检查,最好在装修主体材料施工完,裱墙纸、贴镜面、涂防火涂料等二次装修前及隐蔽工程封盖前分两个阶段进行。二是,稽查大队对装修工程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必要时下达《消防监督意见通知书》,责令改正。
(四)按规范限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开发防火性能好的装饰材料,并大力推广。
如图1所示,95年《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实施有效地遏制住了此类火灾,应加大宣传力度,增加设计施工人员对规范中材料的了解程度,并要求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进行选材,新型材料要有专业检测机构评定的燃烧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各大科研单位应加大新型防火装饰材料的开发力度,研究出价格低廉防火性能和装饰效果好的装饰材料。另外,对不同生产厂家的防火材料不能混用,应严格按照防火材料说明书和防火设计进行施工。
(五)利用火灾案例大力开展防火教育
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专门的场所,如建材装修市场及劳务市场、建材商店、施工工地等,利用报纸、广播、传单等形式开展装修防火宣传,使之深入人心,从而减少装修火灾。
结论:
综上所述,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室内装修施工中火险隐患众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十分严重,因而对此类火灾提出预防对策十分必要。
2.我们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大室内装修施工过程中防火教育力度,增强装修行业的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审核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管理。
4.联合科研单位开发更实用的阻燃材料,并大力推广使用,争取将此类火灾的发生与蔓延控制在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李采芹主编:中国火灾大典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
公安部消防局:中国火灾统计年鉴群众出版社1993~1997
任松发主编:火灾调查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
于洋:建筑设计施工消防技术指南吉林大学版社1994
公安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
公安部: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1998
李春镐主编:防火手册上海科技出版社1991
中国消防协会:建筑内部装修防火研讨班论文集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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