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书 篇8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茂租乡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茂租乡集镇
工程内容:茂租乡街道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五、合同价款工程单价以预算书为准,工程量以实施施工决算量为准。金额(大写):材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rmb万元,¥: 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准备材料、敷设各种路灯管线、灯具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承包人(公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电话: 传真:
服务承诺书 篇9
一、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时限
1、单位土地登记发证: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国土环境资源局为民服务承诺书范文。
2、个人土地登记发证: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
3、已建房的土地登记发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结。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工作时限
1、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登记表审批: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批或不予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项目单位。
2、需上报省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书,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承诺书《国土环境资源局为民服务承诺书范文》。
三、采矿登记发证工作时限
采矿登记发证: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
四、窗口受理服务程序
1、审核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材料齐全者登记发给回执单。
2、将受理的材料及业务受理卡在一个工作日内转交办理股室,办理股室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并报局审批后反馈回窗口。不能办理的说明正当理由报局长同意后向申办人解释清楚。
3、申办人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费后,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4、有特殊情况,及时通知申办人。
5、申办人原则上与窗口人员接触,如要约见其他人员及局领导,应与窗口人员事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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