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熔接协议书范文五篇
篇一:光纤熔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承接工程中的光纤熔接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合同造价(人民币):
第二条 承建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清干的方式,甲方承担差旅费用。
2、乙方负责工具、工具耗材及施工辅助材料的采购,甲方只负责现场配合施工,其他一概不负责。
3、现场发生的工程变更涉及到金额的,甲乙双方协商适当增减。
4、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的技术资料,必须提交FLUCK测试报告。
甲方现场负责人: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本工程经过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款。
第四条 质量及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标及甲乙双方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和监督。
2、工程中所用各种辅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
3、施工验收以移交给项目经理的FLUCK测试数据及项目经理确认的验收单为准。
4、如果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提请当地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五条 经济责任
1、乙方进场前,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条件并配合乙方施工。
2、乙方应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服从甲方现场指挥,在施工中造成的工伤和野蛮施工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工期
工期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全部施工完毕。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得顺延。
第七条 保修事宜
本工程保修时间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主合同的保修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开始计算。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工程中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北京安然基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章):北京宝利通恒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1X年4月20日 日期:201X年4月20日
篇二:标准光缆熔接合同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建甲方以下光缆熔接工程项目,签订合同如下:
一、 施工范围:
1、 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指定的熔接关系和有关技术规定,每天至少两组熔接队伍(即:二组人员,二台熔接机,至少一部车)完成甲方安排的熔接工程;
2、 施工范围:摘缆、熔接、挂缆、测试、制作文档。
二、 结算方式:
1. 乙方按每个熔接点20元的价格向甲方收费,此价格包括除接头盒、光跳线、光尾纤及法兰盘以外的所有辅料,此外,乙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工具和车辆,并按照甲方要求将施工后的光缆放置到要求的位置。
2. 自签定合同日起每满六个月甲方给乙方结清六个月的熔接工程款,结款期限为半年。
三、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施工完毕后对每一个熔接点进行测试以确保工程质量,熔接指标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 开缆
48芯以上的光缆开1.2米,12、16、24芯的光缆开1米,4、8芯的光缆开0.8米;光缆熔接完成后在盘片里的盘余不少于两圈半,熔接完成后每条光缆上要贴标识;
2. 余缆
架空光缆杆上的熔接包在熔接后落地不少于4米,管道光缆熔接包拉至地面后不少于4米;架空熔接包应在将余缆整齐的盘留在盘架后固定好,管道熔接包应在将余缆整齐的盘留在盘架或墙面后固定在离地面不低于0.5米处;单杆架空熔接包和单井管道熔接包数量应不大于3个;
3. 束管排列及色谱
束管排列为:红、绿、白1、白2,……(靠绿管的白管为白1);
色谱为:蓝、桔、绿、棕、灰、白、红、黑、黄、紫、粉、浅蓝;
4. 机房熔接
机房内熔接完成后应固定好光缆,贴好标签,进行测试,法兰的防尘帽全部盖好,离开时应打扫工程残余物,保持机房卫生、整洁;
5. 测试
测试波段为1550,测试的衰减应小于0.25dB/公里(主干线或重要用户及特殊情况除外)干线、节点互联及指定链路应打印测试报告;
6. 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应包括:名称、地点、时间、材料规格型号、熔接关系、熔接示意图、熔接芯数、终端线位排序表、盘余长度、熔接包的经纬度及高度,资料按周提交。
四、 工程验收、保修、质量及事故:
1. 甲方在进行分阶段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问题,可要求乙方进行返工或修理,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但。
2.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乙方对承担的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一年。
3. 乙方应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及人身保险,并教育施工人员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责任事故或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五、 附则:
1. 本合同壹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
3.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