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诺书 篇8
一、 我单位自愿申请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
二、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并保证所有申报的业务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三、 我单位承诺由专人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与管理,并保证不恶意破坏和攻击网上申报系统,同时采取有效的防病毒和安全措施。
四、 我单位保证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按月归档,并且保证不以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提供的功能和信息从事任何与社会保险业务无关的活动,同意随时接受社保经办机构监督检查。
五、 我单位保证当网上申报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办理网上申报业务时,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如果未及时办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六、 我单位保证如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保登记证号发生变更时,及时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数字证书及《申请表》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网上申报系统权限注销及重新开户手续。
七、 我单位保证申请成功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八、 我单位若违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
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操作,及因我单位及操作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我单位及时更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 我单位如违反网上申报相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暂停、注销我单位网上申报业务权限,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
十、 我单位在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时,因设备故障、数据传输、软件瑕疵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社保经办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 我单位同意社保经办机构在必要时修改网上申报相关规定及其条款、修改或中断服务内容。
十二、 以上承诺自网上申报业务开通后即刻生效,除明示外,本《承诺书》长期有效。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9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组织被责令限期或停工整改项目的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验收。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5、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验收及资料记录的及时、真实、准确。(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巡视监督,对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督。)
6、对应检测的材料和构配件进行取样见证。
7、配合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9、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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