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行业消防应急预案2
遵照《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粮仓网函〔20**〕110号)和《黄山市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黄商储〔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屯溪区粮食行业冬春火灾防控任务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动员全行业力量,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为全国、省、市“两会”的顺利召开和全区粮食行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狠抓火灾防控。
一是辖区内各粮食经营行业要做好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二是结合粮食企业实际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库区”活动,要将创建“消防安全库区”与“星级粮库”、“清剿火患”、“秋冬粮油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要与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积极对接,推进电气专项火灾专项整治,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将火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筹集资金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消防基础。五是开展冬季练兵活动,进行消防演练。
(二)狠抓排查整治。
即日起,要对粮食系统各类仓储、加工等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地毯式”检查,检查的重点是:
(1)场所是否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
(2)场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场所间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3)场所是否设置消防水源、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避雷设置是否按规范设置;
(4)场所内是否存在高压线离仓房太近或在线路下堆放粮垛,未按规定设置防爆灯具,违规使用除照明以外电器,电气线路脱落、老化现象等问题,是否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测,作业机械及配电箱周围是否有可燃物;
(5)场所内是否超量存储,是否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6)场所是否设立醒目的防火和禁烟标志,施工作业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和灭火措施;
(7)场所是否严格按照《熏蒸作业单》及《粮食储藏技术规范》确保熏蒸作业安全;
(8)单位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夜间值班、重点部位看护等措施,是否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三)狠抓宣传培训。
各单位要利用局域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张贴消防安全挂图,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防火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要对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火灾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全体职工了解消防常识。
三、计划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 年11 月25 日前)。各粮食经营行业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 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屯溪区粮食局将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 年3 月底前)。区粮食局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汇总分析、梳理经验,健全完善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冬春季节用火、用电有所增加,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切实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强化督查检查。区粮食局和收储公司要严格落实领导定期检查消防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辖区内各粮食行业要结合自身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制定相应方案报区粮食局备案,并于20** 年3 月20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粮食行业消防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1.校园消防应急预案
2.物业消防应急预案
3.公司消防应急预案
4.小学消防应急预案
5.工厂消防应急预案
6.消防的应急预案
7.建筑消防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