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制度

2020-08-30策划书

员工考勤制度范文

员工考勤制度(一)

  为确保公司各部门工作有序进行,据公司经营管理生产情况,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时间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 6 天,每天 8 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 8 点半到下午 6 点,午休为 1 个半小时 (12 : 00-13 : 30 ) 。

二、考核办法

  打卡:员工每天上班打卡,员工应亲自打止,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 ,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报办公室给予补签。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内勤处登记,以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上级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上级负责人和办公室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三、 考核制度

  全勤奖:每月 元,以签到表为准。

  1、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 8 : 45 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 17 : 45 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 ( 不晚于上班时间一个小时,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一个小时,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 。

  2、处罚规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 : 8 : 45-9 : 00 上班, 17 : 45-18 : 00 下班,即迟、早退 0-15 分钟 / 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1% ;

  B : 9 : 00-9 : 15 上班, 17 : 30-17 : 45 下班,即迟到、早退 16-30 分钟 / 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2% ;

  C : 9 : 15-9 : 30 上班, 17 : 00-17 : 30 下班,即迟到 30-45 分钟 / 次,扣款个人月工资 3% ;

  D : 9 : 30 以后上班, 17 : 00 点以前下班,按旷工一天计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

  在 30 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 6 天( 48 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四、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 5 日前交至财务部。

  郑州市华丰塑钢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考勤制度(二)

一、总则。

  1、目 的: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保证员工合法劳动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司《员工手册》制订此制度。

  2、适用范围:除特别规定外,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执 行:公司各项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若有未详尽规定之事项,按补充条例或实施细则办理。

二、工作时间。

  1、办公区工作时间:

  1.1 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 8:30--17:00,中午12:00—14:00为午休时间。

  1.2 公司实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为公休日。

  1.3 店面工作时间、考勤规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报公司人事培训部备案。

三、考勤相关规定。

  1、考勤方式:

  1.1 全体员工采取打录指纹的方式考勤,员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须打录指纹。

  1.2 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须填写《员工公出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时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写《考勤说明单》。

  1.3 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训部负责统计全月出勤情况,制作《月度考勤情况统计表》提交财务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罚处理。

  2、考勤范围:

  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批准的执行特定工作的员工外均须考勤。

  3、迟到、早退、旷工:

  3.1 迟到:上班迟到3分钟以内者,不以迟到论处,但每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从第四次开始,前三才也以迟到论处;上班迟到3分钟(含)至30分钟以内者,按迟到处。

  3.2 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钟以内者,按早退处。

  3.2.2如下班时间未打录指纹、且未出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考勤说明单》,则视同早退。

  3.3 旷工:下列情况之一均属旷工

  3.3.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未获批准、请假期满未续假、续假未获批准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训部备案的缺勤按旷工处理。

  3.3.2 迟到超过30分钟(含)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3.3 早退超过30分钟(含)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3.3.4 未打录指纹的规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打录指纹的,须于当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训部递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考勤说明单》,过期补单视同无效;如上班时间未打录指纹、且未出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考勤说明单》,则视同旷工半日。

  4、考勤违纪处罚:

  4.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旷工半日每次罚款50元,旷工1日罚款100元。

  4.2 员工连续旷工2天视同自动离职处理,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3员工累计旷工2日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4 员工累计旷工超过2日,公司做开除处理。

  4.5 罚款由财务部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4.6 正常工作时间内人事培训部随时有权进行考勤抽查,如发现员工无请假外出或有正当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训部做相关登记,视同旷工1日;如每月部门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在部门负责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分内工作,一旦发生加班,公司尽量安排员工补休。

  5.2 周一至周六加班计算:从当日18:00起开始计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时为基数计算。

  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计算:从上班打录指纹开始考勤,至下班打录指纹为加班结束。

  5.3 加班前应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遇特殊情况临时决定加班的,则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写《加班申请单》,否则不视为加班。

  6、补休:

  7.1 员工发生加班,补休一般应在加班一个月内完成。

  7.2 员工补休前需填写《补休申请单》,并得到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补休,否则未上班时间以旷工论处。遇特殊情况临时决定补休的,则须在补休后的次日填写《补休申请单》,否则未上班时间以旷工论处。

  7.3 如补休半天或几小时,员工在到达公司上班时,仍需照常打指纹考勤。

  7.4 补休期间可享有全额工资和奖金。

  7、特定部门和员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特定部门和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处理考勤,如在特定时间内连续加班的品牌策划部员工、财务部部分员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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