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管理制度(2)

2021-06-13策划书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2

  一、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职业学校对教学质量的评估与检查没有足够重视,对学生的评估与检查往往只是简单地通过期末测评,而忽视了学生平时上课期间的表现。对于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也仅仅是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进行考量,没有进行综合性的测评。甚至有些职业学校只设置了一名或几名教学评估管理人员,对教学质量的评估与检查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对教师、学生进行深刻的了解,使得学校不能真正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不能真正地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对学校现有的教学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改进与完善。

  二、完善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措施

  1、树立先进的教学理念,制定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的领导、教师都必须摒弃陈旧的教学理念,接受先进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思维,要正确看待职业教育在中国的教育体制、社会中的作用,并制定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第一,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出台的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合理地安排教学计划以及教学内容,在进行教学计划安排的过程中,以实际操作能力为核心,加强对职业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促使学生形成一种综合性的思维,即使面对没有操作过的内容,也可以通过其思维分析能力顺利解决问题。第二,对于教学管理制度需要进行及时的考核与更新。社会是不断发展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教学管理制度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相应的调整,防止其内容滞后于社会,使得在这种制度下培育的学生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步伐,甚至在毕业后被社会所淘汰。

  2、革新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

  陈旧的教学方法不仅会影响教师教学的质量,而且会使学生产生厌学心理,抹杀学生的兴趣与爱好。因此,职业学校必须在教学方法上进行创新。从中国的具体国情来看,进入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大多文化基础较差,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时,必须结合学生的实际文化水平,并结合学生的学习进度,合理地进行教学内容的安排。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采取分组讨论、课题展示等方式进行,摒弃传统的教师单一陈述的教学方式,加强课堂中与学生的互动,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此外,教师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不应仅局限于教材内容,而应结合实际生活,进一步对教材内容进行丰富。职业学生不同于初、高中生,其社会经验相对丰富,且毕业后直接面临着工作的压力,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更应结合实际工作,对教学内容进行补充,为学生提供更为丰富的资讯。

  3、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与检查制度

  首先,对于教师来说,可以采用听课制度,了解教师在进行教学过程中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以及与学生互动的情况;还可以通过教师会议,教师之间就其各自的课程安排进行讨论,通过交流提出更好的教学安排;此外,还可以安排相关的教务管理人员对教师的教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考察,充分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其次,对学生来说,需要建立新型的考核制度。改变传统的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热情以及学习的过程进行关注,综合性地了解学生的学习,并对学生进行更客观与全面的评价。

  三、结束语

  为了提高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需要从不同的方面着手与考虑,从规范性和科学性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的管理制度,并对学校的教师与学生进行不同的规范与要求。只有全校一致努力,才能确保教学管理制度得到切实的落实与执行,使教学管理制度真正地为学生服务,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新型综合性、高素质的人才,实现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目标与人才培养目标。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3

  一、本校上课时间一课时为60分钟,每节课教师可根据学生的情况安排课间休息10分钟

  二、教师上课严格按照教务处安排的“教师课程表”准时上课,教师课程表一式两份,教务处一份,教师一份(以便更好安排新生,掌握好学生上课时间)如有调整及时更正,两份必须保持一致(不能安排学生的时段,由老师用红笔划掉)教师调整学生课时时,应先征得家长和教务处一致同意后方可调整。注:“教师课程表”不规范的不予安排新生。

  三、本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不随意调换学生课时,如有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四小时向教务处请假,经教务处在“师生请假薄”上登记‘核实后方能准假,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教师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给学生放假、休课,导致学生不能正常上课的一切责任由教师负责!

  1、教师旷课,教师由此造成学生无法正常上课,扣除教师该课时费标准的20%旷课费,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教师迟到,以迟到每分钟1元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主动抽时间给学生补课且不得占用下节课学生的上课时间。

  3、教师旷课、迟到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5次)除按前面1、2款执行外同时降低当月提成比例的1级。

  4、教师不得将本校学生带回家上课,经查实有该情况者,按带走一个学生扣除押金200――500元由教务处开处罚单。

  5、学生有事需提前四小时向教务处请假,经教务处人员在“师生请假登记薄”上登记审核批准方可请假,请假时间未提前四小时不予批假,不来上课按旷课处理。由授课教师在授课记录本上签上日期、及“旷课“字样。月底扣除课时费发给教师提成。事后由学生或家长与教师协商,在教师有时间的前提下,由老师通知学生补课,补课时间不得占用下课时的正课时间。

  6、学生迟到减短当节课授课,课时费按全节计算。

  7、师生请假一律由教务处审批,教师没有批准学生请假的权利。

  8、学生连续三个月不上课,视为自愿退学所剩学费一律不退。

  9、教师每上完一节课后,要带头并督促学生签字,授课签字缺项的暂不结算该节课的课时费,待补签后转入下月结算。

  四、凡本校学生上课时,必须带上由本校统一印制的“学生学琴记事本”具体授课内容由教师填写并安排回家练琴计划,然后签字,学生回家练习由家长督促并将一周练琴的情况写上,上第二课时教师好了解学生练习情况,以便更快提高学生学习技能!

  五、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准抽烟、吃零食、接拨电话。

  六、教师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学校组织的各项演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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