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研室管理制度(2)

2021-06-13策划书

  二、教研室的职责范围

  1、组织落实教学任务

  教研室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完成教学任务。主要包括:落实课堂教学任务和课外辅导工作,准备和组织教学中的各种实验、实习环节;指导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答辩工作。

  2、组织并实施课程建设工作

  教研室是学校课程建设的主体,其主要的职责有:制定课程建设工作规划,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组织对教材的选用和编写工作,引进或开发多媒体课件,负责与课程相关的实验室和资料室等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

  3、开展教育教学交流和改革研究

  结合课程组群的特点,制定教学研究的`规划,并提出年度教学研究项目,主要提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研究和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和结构,改革课程的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手段和方法,研制或推广通用试题库和CAI课件。

  4、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各种学术性活动

  教研室应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在兼顾社会需要,教研室教学工作和教师专长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校内外科学研究课题,鼓励教师在认真搞好基础研究的同时,积极从事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教研室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学术讲座,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

  5、开展教学检查和质量监控工作

  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组织观摩教学,同时,应经常收集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教学任务下达后,督促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写出教案、讲稿,并尽可能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精心组织教学,对青年教师和新开课程教师要注意具体帮助指导。担任通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在个人钻研的基础上,教研室可适当安排集体讨论重点课程内容问题,集思广益,提高讲课质量。

  6、加强教师教育教学定向和培养培训工作

  教研室应根据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的要求,确定教师的教学方向、教学课程和科研方向,认真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特别重视对中青年教师和基础课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有计划地控制教师的增减,提高工作效率。

  三、教研室工作制度

  1、例会制度

  教研室原则上要求每两周一次例会(根据需要可每周一次),布置落实院系下达的工作任务,同时布置和分工本教研室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教研室活动要主题明确,解决实际问题,且注意问题的连贯性。

  2、值日和工作记录制度

  教研室对各位教师要安排轮流值日,排出轮流值日表,落实教研室日常工作。教研室要建立值日记录本,同时做好值日的工作交接。

  3、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教研室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各项设施和资料和桌面要摆放整齐。室内电脑和相关电器要做到及时关闭,教研室钥匙不准交给其他人员。  学校教研室管理制度3

  第一条教研室院教学、科研的基本组织,教研室应该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完成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开展教研活动、积极承担与本学科相关的任务。

  第二条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研究制定所属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专业教学计划、课程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

  第三条教研室根据学期教学计划选派理论和实践环节教师。

  第四条教研室负责所属专业教材的选订和组织教材、讲义、习题及其他教学资料的编写工作。

  第五条教研室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及课程建设计划。研究并检查各门课程的讲课、课堂讨论与习题课、实验课、辅导答疑、课程设计和大型作业、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毕业论文以及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总结交流经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对教学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第六条教研室制定和执行科研计划,开展科学研究。

  第七条教研室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体系的改革研究。

  第八条教研室建设和管理所属实训室、资料室等教学辅助措施。

  第九条教研室组织开展课程评估、毕业设计、实习评估、实训室评估等单项评估工作。

  第十条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结合本职工作,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明确学习目的,养成良好的学风。

  第十一条教研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教书与育人有机地统一起来。

  第十二条教师要积极参加院、专业和教研室安排的政治学习,树立为教学服务、对学生负责的思想观念,大力提倡奉献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第十三条教师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乐于接受和保证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做好教学工作,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

  第十四条教师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下课。

  第十五条教师要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勇于创新,不断更新、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水平,鼓励支持教师撰写学术论文。

  第十六条教师要积极参加集体备课、进行教学方法的研究和讨论,开展教学改革,并配合教研组自编教材的建设。

  第十七条教师要参加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进行教学改革。要通过集体备课、教学评价、试讲等方式,交流教学经验、取长补短、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加强课程建设,探讨教学内容、课程结构、教学方法的改革。

  第十八条任课教师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件。

  第十九条教师上课要衣着整洁、大方,举止文明,语言规范,严谨求实,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

  第二十条教师认真做好所授课程的命题、改卷,实行流水判卷制度,认真作好试卷分析、总结。

  第二十一条老师间要互相听课,交流学习,为学院参加学校的公开课推荐人选。

  第二十二条教师要配合学校和学院的教学检查,进行教研室内的不定期教学检查活动。每学期开课前,教研室检查教师的开课准备情况。

  第二十三条对新教师配备有经验的教师以老带新,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作用。教研室制定教师培养计划,培养的途径以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相结合。鼓励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和获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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