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改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功能,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到位、到位、服务到位
健全相关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是推进国土资源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保证。随着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干部管理职能作了重大调整,管理范围扩大,新增了宏观调控管理职能,增加了新的任务,执法监察职能进一步强化,全国土资源管理任务十分繁重。目前,本级事业机构不健全,执法监察和测绘、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职能均未到位,宣州区国土资源管理关系尚未理顺,开发区国土资源派出机构尚未设立,加之人员少,任务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要求。为此,我们多积极争取委、政府进一步关心支持国土资源管理,把落实国发12号和皖政98号文件精神列入议事日程,尽快地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相关事业机构,完善好服务功能,理顺好管理关系,切实为国土资源局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提供条件。
(二)实施行政为民措施,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1、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
2、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3、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方面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4、依法向社会公告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公告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价值的矿区范围、划定后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公告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及延续、变更、保留等信息。
5、除涉及保密的以外,公开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成果资料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6、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凡城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土地登记发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申请等,均实行窗口接待、封闭运行、接办分离、限时办结。
7、对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立即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8、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电话:3014070)。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人和事
除按效能办统一要求制定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同岗替代制和失职追究制七项制度外,还将建立信访守则、机关人员廉洁从政十不准、执法监察人员纪律、持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督察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依法行政制度,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四)构建政务公开平台、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在查摆问题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地热点问题是土地登记发证难、时限长,对此,我局决定重新整合人力资源,从体制入手,成立宣城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事务所进一步理顺关系,简化程序,提高效能,从体制上根本性地解决了群众办证难和时限长的问题。
2.建立健全执法监察队伍,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查处力度。在查摆问题过程中,群众对城乡结合部违法占地建房和非法买卖土地行为愈演愈烈反映十分强烈;各县区局也对直线上升的土地违法行为因无专业监察队伍而难以有效制止和依法查处,要求建立健全执法监察队伍呼声强烈。局党组决定分两步走,一是在局体制改革方案中拟组建宣城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并要求各县区局建立健全执法监察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国土资源,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对城乡结合部违规占地、违规建设,组织力量进行排查、摸底登记,并拿出调查报告报政府进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