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双拥年度的工作计划

2020-08-10工作计划

乡镇双拥年度的工作计划

  xx年度我镇双拥工作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习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双拥模范乡镇为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形成全社会支持国防建设,社会各界参与双拥工作,并心和优先军人军人军军属,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努力构建和谐小池,使我镇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调整镇双拥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镇双拥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各村(居)、单位拥军优属组织,使双拥工作用组织、有计划开展。

  二、广泛开展双拥工作宣传,提升双拥工作水平,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防教育、拥军优属法律、法规文件,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重要意义,宣传双拥创建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及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件,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三、圆满完成征兵任务,向部队输送优秀兵员。在新兵入伍前和老兵退伍后,组织召开座谈会,做好思想工作。

  四、重大节日展开优抚对象座谈会,慰问各类困难优抚对象,及时解决镇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

  五、切实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各项经费和义务兵优待金,及时兑现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的奖励金。

  六、加强考核,严格奖惩。把双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半年对各村(居)、单位“双拥”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先进,对影响双拥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理。

  各党(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整体水平,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今年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有领导、有计划、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全面推进“四个带溪”建设提供坚强的人力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乡计划发展党员10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2名。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重点发展农村致富带头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企业生产一线人员、“双高”人员等五类人员入党。新发展党员中,生产、工作一线的达到70%以上,35岁以下的达到7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70%以上,妇女党员比例达到30%以上。加大在农村和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力争每一个村、每个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年内至少发展1名以上党员,消除农村党支部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现象。

  各党(总)支部宏观指导数详见附表。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重点培养对象信息库”,激活源头活水

  各党(总)支部要积极组织做好重点培养对象调查摸底并建立电子信息库台帐,报乡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农村党组织的建库重点对象为村民小组长、农村致富带头人、优秀青年农民、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乡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建库重点对象为高学历、高职称、高专业技能的干职工和业务骨干。非公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的建库重点对象为企业出资人、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一线工人。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重点培养对象信息库”建设工作,做到优先培养、优先发展。同时,对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选优汰劣,对信息库要及时更新,做好管理工作。 (二)实行“八步工作法”,把好程序关口

  组织实施“公开推优-政治考察-支委讨论-结对联系-测评票决-组织约谈-总结评议-全程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八步工作法”,不断完善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队伍质量。

  第一步:公开推优,挖掘入党培养对象。健全“双推双引双培”发展党员工作机制,把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程序,每年组织一次集中推优,将推优结果作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日常工作中发现优秀苗子,经党员、群众联名,可随时推荐,凡是没有经过推优程序的,乡党委不予研究,县委组织部将不予审批。

  第二步:政治考察,全面了解培养对象。对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公推对象,党(总)支部除派专人深入了解其政治素质、入党动机外,还注重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立场、群众基础、工作及生活表现。

  第三步:支委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召开支委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报乡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第四步:结对联系,深入进行跟踪培养。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安排2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跟踪联系,作为其培养联系人。确定发展对象后,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确定。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介绍、解释党的基本知识和说明党员条件、义务、权利;了解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等情况,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端正入党动机;向党支部和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情况;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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