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2)

2018-08-12工作计划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重点民生实事的投入力度。切实做好市政府确定的116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工作。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的方式筹措100亿元,重点解决广大市民关心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等12项重大民生工程。完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制度,研究制定符合学校办学规律的生均经费跨年度结转使用政策。实施新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研究制定市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办法、职业年金制度配套办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制定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实施方案,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配套政策。完善环境科研课题、保障性住房等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财政补贴机制,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在我市推广应用。

  (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转变财政资金产业扶持方式。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优化财税资源配置取向,加大对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支持,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引导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提升发展的质量效益。深化科研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启动“科技金融计划”,全面调动银行、证券、保险和股权投资基金(pe)等市场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逐步建立分类、分级的科研信用制度。完善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对科技研发、未来产业、“孔雀计划”创新创业、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资金逐步建立跨部门、跨资金的项目查重机制。在未来产业专项资金上逐步建立项目单位信用分级制度试点,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化财政改革,以改革的思维提升财政管理质量。

  1.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一是细化预算编制,从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起,公共财政预算按政府收支功能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进行编制,政府性基金、国资和社保基金预算也要进一步细化编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预算编制与执行的一致性。二是研究政府预算体系中四本预算之间的综合统筹和分工合作问题,逐步探讨国资收益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三是完善项目库管理,将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四是修订完善支出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动态调整机制。五是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逐步实现收入预算从任务到预期的转变,完善预算稳定调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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