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计划(2)

2018-08-14工作计划

  (三)、围绕中央重大决策 跟踪监督财政政策执行情况

  1、重点做好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督工作

  按照财政部财监[2008]59号,财监[2013]2号文和省厅鄂财监发[2013]14号文件要求,把监督检查工作有效贯穿于扩大内需的重大财政支出政策落实和资金分配、拔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2、组织、协调、实施“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维护财经秩序,根据中央“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暑,09年度我县将同步开展清理“小金库”检查工作,检查方案待省厅文件下达后出台。

  3、履行会计监督职能 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年一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是在财政部的统一安排下,在省厅统一组织下开展的,检查对象待09年省厅文件下达后再定。

  (四)、服务财政管理 加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1、加大财政收入检查力度。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的“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执行情况及行政 事业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象:建设局、规划局、公安局(附件4)。

  2、强化财政支出监督。一是重点跟踪监督扩内需保增长支出项目资金的分配、拔付、使用、管理全过程。重点跟踪监督拉动农村消费市场的“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和保稳定、保就业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兼顾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在专项资金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对所涉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进行监督,主要检查采购计划是否全面、合理、有效,政策执行是否真实、合法,结算与付款是否分离,招投标是否操作规范等;三是加大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沼气推广和改厕补助资金、兴林灭螺专项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资金 、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补助资金、耕地占补联合开发复垦资金、优势农产品板块资金、农村改水资金、公路建设资金、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以及晚血病人补助资金及其它项目资金。检查对象:能源办、林业局、合管办、计生局、教育局、土管局、水产局、交通局、民政局、血防办、扶贫办、计划局。(附件4)。  (五)、继续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规定,2013年重点对基层财政所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内审单位:三溪财政所、黄双口财政所、排市财政所(附件4)。

  (六)、检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对群众的举报,不管问题大小、金额多少,都要进行检查,做到件件要落实,事事有回复。

  (七)、开展财政监督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以简报的形式作为宣传财政政策、法规以及重点案件典型分析通报的窗口,扩大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提高财政监督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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