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范文(6)

2018-08-28工作计划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全市和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财政决算。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财政支出结构的合理性,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以及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审计情况。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

  以上依照监督法和省、市人大常委会贯彻监督法有关规定听取和审议的5项报告,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预算调整或市级预计超收收入并在当年安排使用的,请市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方案,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1.检查《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有关民族地区的政策扶持落实、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2.检查《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贯彻执行条例的基本情况、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3.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市贯彻执行该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人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4.检查《江西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贯彻执行该条例的基本情况,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中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财经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5.检查《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按照“全域鹰潭”理念助力田园新城建设,以“1+3+10”城镇为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我市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尤其是我市“三规合一”制定和推进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组织和实施。

  6.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人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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