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年度法制宣传的工作计划(2)

2018-08-28工作计划

  2.继续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继续开展“土地法律乡村行”活动。制作专题的土地法制展板逐镇区轮回展出,向镇村干部赠阅《土地法律小知识读本》,继续与组织、宣传、司法等部门保持联系,将土地法律知识纳入农村党员冬训等全县大规模的普法或培训活动,组建土地普法讲师团,重点到违法用地多发区域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

  4.继续开展国土系统人员的法制培训活动。抓好对国土资源系统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系统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各国土所、分局长为所在镇(区)国土资源普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始终做到常抓不懈、常讲常新。局机关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局普法计划的要求,做好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法制普法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普法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2.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局年度法制宣传计划,逐项落实,明确时间和要求高标准实施和推进。高度重视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创新方式方法,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3.严格考核,务求实效。建立国土法制宣传监督机制,将各国土所、分局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对各国土所、分局土地执法监察百分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与局年终整体目标考核相挂钩。

上一篇:旅游局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范文下一篇:农村计划生育档案工作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