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要对每个感染者/病人建立规范的档案,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感染者进行转介治疗。对艾滋病感染者全年2次、艾滋病病人全年4次的追踪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督促感染者每年1次cd4检测,病人每年2次cd4检测及每年病毒载量检测1次。
(七)培训与督导工作
疾控中心要及时对公安司法干警、各级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各类娱乐场所负责人、初中以上学校健康教育教师、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政策、流行形势、相关知识、职业暴露预防、高危人群干预方法等知识的培训。各医疗单位要做好单位内部及辖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单位艾滋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并将督导报告及时上报卫生局,每年至少督导2次。二、性病防治工作
及时收集性病疫情资料,疾控中心按时上报性病季度、年度报表、疫情分析及工作总结,做到上报及时、数据准确、无逻辑错误。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各类性病进行网络时报,做到不迟报、不漏报。疾控中心积极开展性病漏报调查工作,每年至少调查2次,查找迟报、漏报原因,杜绝迟报、漏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