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范文

2018-08-31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大力下移工作重心,着力推动强基提质,全力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连续9年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

  一、2014年度工作总结

  (一)工作效果

  1.统计数据准确化。着力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主动报实出生人口等统计数据。截止9月30日,全县共出生9904人(其中:男孩5332人,女孩4572人;一孩5055人,二孩4119人,多孩730人),人口出生率11.34‰,死亡3682人,死亡率4.22‰,人口自然增长率7.12‰,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81.96%,全员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76.41%,出生人口性别比116.62;落实节育手术9795例(其中:结扎1287例,上环7944例,皮埋157例,流引产407例)。修正全员人口数据23.94万条,全员人口数据逻辑准确率99.99%,数据完整率99.94%;采集录入全员流动人口24.75万,高质量做好padis系统、乡镇智能客户端信息双向协查反馈,流动人口“一盘棋”网络协作到位率100%,信息反馈率100%,重点信息反馈率100%。

  2.优质服务精细化。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以下简称“国免”项目),截止9月30日,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164对,目标人群覆盖率86.75%,评估高风险606人,全部进行了优生优育指导,早孕随访率99.51%,妊娠结局随访率99.93%,实验室室间质评结果合格率100%;认真开展出生缺陷干预,68人参检,查出染色体异常3例,有效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经严格鉴定后确定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147人(其中2014年新增20人),全部得到康复治疗。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16例,确定15对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大力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普查9.73万人次,减免费用12.6万元。

  3.依法治理常态化。依法治理生育秩序,法院强制执行计生非诉案件102起,查处并已结案“两非”典型案件3起。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切实做到宣传、服务、执行三到位,共发放“单独两孩”《再生育证》204本。严格执行计生审查制度,审查单位362个、个人6149人,否决单位1个、个人29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依规执业,全县未出现因违法行政或违法执业而引发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或恶性案件,未出现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维护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和群众合法权益。近10年来,实现涉计生事件零上访。

  4.利导政策长效化。县委、县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和桂发〔2013〕5号文件规定的“23条计生利导政策”,有几项优惠政策在全省都是少有的,如:实行农村计生家庭子女考取县内高中时加一个“a”的政策,可为独生子女、纯二女户家庭免去借读费1.12万元。截止6月30日,采取“直通车”的形式由邮政储蓄银行发放计生利益导向资金413.52万元(农村奖扶资金212.4万元,特别扶助资金130.56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25.56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45万元),其中县财政在国家、省、市、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提标发放计生利导资金188.47万元。县财政每年预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600多万元,截止9月30日共录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3152人,10月1日前已发放奖励金61.2万元。为确保执行政策的严肃性,对一些改制企业提前退休的人群,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定再发放到位。同时,县计生协会开展了具有特色的生育关怀一帮一、进校园、抗灾救损、走访慰问等活动,扶助1878户贫困计生家庭,发放扶助金131.12万元。全县63户独生子女家庭在征地补偿时享受“增加一人份额”政策资金3.78万元。

  (二)主要做法

  1.突出党政统筹,保障持续发展

  (1)强化保障措施。高位推动,统筹决策,全力强化计生工作基本保障。2013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8次专题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14大类23个具体问题,召开4次全县性的大型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继续推行县级领导、县直单位联系乡镇(街道)XX县级主要领导联系后进乡镇制度。坚持“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总体原则,确保人口计生财政投入逐年稳定增长。2014年县本级计生经费计划投入2079.33万元,比2013年财政计生经费实际投入1840.24万元增加239.09万元,增幅12.99%。县委、县政府在县财政资金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优先保证计生利益导向经费和计生工作保障经费,预算奖扶、特扶、“国免”项目配套经费、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独生子女保健费等计生利益导向资金共406万元;预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625万元;新增 “抓基层、抓基础”活动经费100万元,今年县乡两级已投入157.6万元改善村级计生服务条件;预算“国免”项目和整治“两非”专项经费各30万元,流动人口专项经费86万元。从2013年开始,将村组计生信息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30元由县乡两级按6:4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2014年预算组计生信息员工资114.1万元,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县委书记廖桂生、县委副书记、县长庹登军等主要领导多次参加全县计生工作重大活动,采取召开计生工作现场推进会、蹲点指导等办法,经常专题听取汇报,经常过问计生工作,深入联系乡镇(街道)及计生综治部门抓调研、抓督导、抓整改、抓落实。在5月30日召开的全县计生工作推进会上,县委书记廖桂生特别指出:“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不重视等于对自己的政治前途不负责”。为此,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一把手引起了警醒、引起了共鸣,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到了“五抓”:理直气壮大胆抓、突出重点扎实抓、讲究方法善于抓、保证力量常态抓、全面部署统筹抓,全县上下形成了“党政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群众响应”的良好格局。

  (2)强化考评创新。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计生工作责任,从2013年起县综合评价中对乡镇(街道)、县直及垂直管理单位人口计生(计生协)工作考评分值确定为5分,占考评总分值5%;2014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对乡镇(街道)XX县直计生综治单位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与16个县直主要计生综治单位签订计生综治工作考评责任书,将涉及省计生考评相关县直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县综合评价总分中予以加分或扣分,通过责任书的签订和严格考核强化县直计生综治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扩大计生工作“一票否决”范围,将乡镇(街道)驻村(居、社区)干部XX县人口计生委联系乡镇(街道)驻村(居、社区)干部职工纳入“一票否决”的问责范围,强化县乡干部责任;把村级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与村级工作经费和村支书、主任、计生专干的绩效工资挂钩,制定严格的村组计生信息员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不断强化村级管理考核,努力做到工作责任到村、制度落实到村、服务延伸到村、奖罚兑现到村,着力增强村级干部抓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3)强化责任追究。1月22日召开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对2013年度乡镇(街道)、村(社区)计划生育综合考核评估结果、“一票否决”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兑现计生目标管理奖金27.66万元、罚金7.14万元。对被列为201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重点管理单位的流峰镇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按照“一票否决”制度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将洋市镇、桥市乡、荷叶镇列为201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警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计生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将29个行政村列为201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重点管理村实行“一票否决”,责成相关乡镇(街道)对其支部书记、主任、计生专干进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扣发定员工资,取消各种奖励,并由县财政扣除“重管”村当年村级工作经费的30%共计19.21万元。

  2.突出常态推进,确保科学发展

  (1)注重宣传倡导。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多方位、多角度、多人群、全覆盖开展计生宣传。特别是“单独两孩”政策启动以来,扎实开展宣传引导,消除部分群众对生育政策调整的误解,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平稳推进。组织、宣传等部门有计划组织领导和干部学习研究人口理论、计生政策法规和计生工作形势,在5月29日县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县委副处级干部颜复伟同志详实解读了计划生育新政策;县委党校一个月以上的科干班、中青班专门开设了人口理论和计生政策法规课程。县级计生宣传教育专项经费预算由去年的86万元增加到167万元,在县城繁华街道高标准打造了一条长达4千米的灯箱广告宣传街,在环城西路绘制了一面360平方米图文并茂的宣传长廊,在文化公园设立了一条20米的文化长廊,26个乡镇(街道)都建成了高标准的计生宣传一条街,每个行政村书写了不少于3条的固定标语;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彩铃传递计生政策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生育文化等信息,覆盖用户30余万,发送短信198万条次;县电视台开辟《人口与计生》专栏,每天播出计生公益广告,每周播出计生专题节目;桂阳新闻网免费链接计生公益广告。一年来,全县共出动计生宣传车360余台次,巡回演出快板剧目《计生奖扶政策暖人心》26场次,免费发放宣传资料30万本(份),城区内219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计生法律法规、利导政策、优生优育等知识,促使计生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7月12日《湖南日报》头版头条以《桂阳9千余人受惠“生育关怀”》为题,对我县计生惠民机制进行宣传报道,《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红网》等主流媒体全面推介我县计生工作典型做法,营造了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链接、舆情有监测、社会有反响的浓厚宣传氛围。

  (2)注重强基固本。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工作重点突出于基础。一是扎实开展计生“抓基层、抓基础”活动。2013年10月,县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奖罚措施和工作要求,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级计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调度和督查。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先后4次组织开展督查活动,由县级计生分管领导带队,分赴26个乡镇(街道)组织召开计生工作推动会议,高密度、强有力地督导基层整改到位。在重要时段每10天对各乡镇(街道)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在县电视台对排位后三名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同时由县长签发提示卡和警示卡,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考评结果排前六名和后三名的乡镇(街道)严格兑现奖罚,县财政兑现奖励经费5万元,代扣处罚资金2.4万元,真正做到了奖优罚劣,收到了增压力、促动力、挖潜力、增活力的良好效果。二是扎实开展计生数据质量提升活动。县计生业务综合指导组坚持日指导、旬督查、月整改、季考核,常态化对乡、村两级进行业务督导,每月认真分析各种统计数据,跟踪数据质量。特别是通过区域、部门数据比对和进村入户调查等方式,核准、报实出生人口等各项基础数据,做到了出生人口应补尽补、基础信息准确有效,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和及时率不断提升。三是扎实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和星级示范村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计生示范村(居)创建工作,以“基层民主”促进“群众自治”。桂发〔2013〕5号文件明确规定,凡是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达到县级模范村、先进村、合格村标准的,县财政每年一次性给村(居)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非村干部)发放补助2000元、1500元、1000元;被国家、省、市、县级评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该村(居、社区)2万元、1万元、0.5万元、0.2万元。各级党政一把手和计生分管领导在联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办点示范,形成了以点带面、城乡联创、次第推进的局面。目前,已分别创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1个、5个、223个,创建市级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7个。

  (3)注重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将计生综治工作与本部门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罚,形成了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组织、宣传、统战、民政、人社、工商、工商联、农村工作部等部门严格执行计生审查制度。组织、宣传、公安、人社、住建、工商、民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认真做好计生协同管理工作。公安、卫生、人社、民政、教育、工商、住建等部门全面开通“实时通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财政部门足额安排、及时拨付本级计生事业经费,按时足额拨付中央和省拨付的各类专项资金。宣传部门健全并执行好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制度和人口计生新闻报道审查制度,加强计划生育正面宣传报道和经验推介。县委、县政府统筹民政、教育等14个部门切实落实计生利导政策。财政、人社、公安、民政、审计、人口计生等部门全力推动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在桂阳落地。民政部门对计生家庭低保救助标准提高20%,每月发放保障金40.67万元,4602名计生家庭成员享受待遇;对计生家庭成员大病救助按其住院个人负担基本医疗费的30%进行救助,比一般家庭救助标准提高20个百分点,救助25户计生家庭13.73万元;开展临时救助时对计生家庭每户救助1000元,比一般特困户提标200元,救助31户3.1万元。教育部门落实农村计生家庭子女考取县内高中时,从其初中毕业考试学业成绩的b、c、d等级中选取最低一个等级上浮为a的政策,今年152名学生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其中12人因加a被省级示范中学录取共减免费用13.44万元;全县各中学、小学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时,对553名计生家庭子女按照每人提标20%的标准发放补助金,提标发放补助资金6.32万元。县财政为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14周岁以下子女1972人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款11.83万元。农村工作部在安排太阳能、节煤炉灶、沼气池等农村新能源项目补贴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两女家庭的补助标准提高20%,为15户计生家庭发放补助金1.73万元。移民部门按每户2万元的最高标准优先安排移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两女户避险搬迁建房补助,比一般家庭高出1.4万元;对独生子女家庭按每户增加一人的标准划分宅基地或给予补助;已经享受移民后扶政策的独生子女,出嫁或入赘到非移民户的继续享受移民后扶政策;对移民计生家庭子女考上全日制大学的每人奖励3000元。县委统战部、工商联实施“民企联村”工程,优先安排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两女家庭成员就业。工商联开展公益事业时优先扶助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生两女家庭31户2.79万元。住建部门安排计生工作经费5万元,专项用于慰问帮扶困难计生家庭、购买“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等方面支出。县教育基金会优先为21名贫困计生家庭大学生发放助学金5.9万元,每人扶助2500元—3000元。人社部门免费为计生家庭提供就业培训。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计生协等群团组织在安排帮扶项目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

  3.突出以人为本,促进转型发展

  (1)创新利益导向机制。近年来,我县不断创新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让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在各级配套资金的总额上提高50%比例发放,由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144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在各级配套资金的总额上每人每月增发365元,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城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1800元、2040元、3240元、4080元提高到6180元、6420元、7620元、8460元;对尚未达到特扶对象年龄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县财政根据伤残等级每年给予1200元、2400元或3600元资助,对尚未达到特扶对象年龄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县财政每年给予5000元资助。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扶助标准在国家、省级配套资金总额上增发30%;特别是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精神障碍人员纳入县级扶助,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发放扶助金。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每年240元提高至360元。每年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提取15%比例资金用于开展生育关怀活动。

  (2)创新依法治理机制。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审批、岗位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持证上岗和行政监督等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依法行政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严防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规范执法行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全面公开公示计生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案件处理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和效率。通过热线电话、网络、举报箱等方式,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及时化解矛盾隐患,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规范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若干规定》,将社会抚养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县法院计生合议庭采取依法划拨银行存款和拘押当事人等方法严格追究违法生育者法律责任,有效维护了计划生育政策法律的严肃性。三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卫生、人口计生、公安、药监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常态化开展整治“两非”工作,医疗机构完善预防“两非”机制和出生实名登记管理等制度,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防治工作;严格查处3起“两非”案件,对2个涉案单位行政处罚各1万元,对涉案人员处以2万元的罚款,对涉案医师邓某降级行政处分,对涉案人员罗某予以解聘。

  (3)创新优质服务机制。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密切协作,扎实推进“国免”项目。项目实施中坚持做到“三个四”,即:领导、责任、投入、宣传“四到位”,队伍、阵地、制度、机制“四完善”,规范流程、综合评估、定期随访、数据管理“四精细”,项目工作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继续对“国免”项目进行“扩面提标”,目标人群覆盖农村、城镇和流入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国免”项目结算标准由每对240元提高到300元。依法依规做好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鉴定治疗、病残儿医学鉴定和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促进家庭幸福。着力推进药具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药具服务,9月18日,省计划生育药具物资管理站党组书记赵仁贵对我县创建全省县级药具示范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4)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一是创新流出人口服务管理。2013年11月,成立了XX县驻东莞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0万元,采取“商会+协会”的工作模式,强化桂阳籍入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年来,采集6.86万人的信息,落实节育措施328例,走访群众89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700份,为群众维权16人次,开展生育关怀走访慰问56人,发放慰问金5.6万元。同时,我县与XX市XX区、XX县、XX区、XX市签订区域协作协议书,两地双向互动服务管理实现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创新流入人口服务管理。县乡村三级积极与物业、单位、企业、业主委员会等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全员流动人口清查服务活动,计生服务管理无缝覆盖。制定并落实“生育关怀”、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免费办证等6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优惠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计生协会5个,其中在县工业园区计生协会设立分会12个,强化企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三是开展流动人口优质服务。每逢春节等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县、乡计生服务队在车站、市场等地开展大型宣传服务活动4次,免费发放计生宣传资料6.2万份(册)、计生药具5000盒,接受群众咨询12万余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基层基础工作不平衡。当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仍然存在乡镇(街道)之间、村与村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一些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查一治”、节育措施落实等基础性工作开展不够经常,存在育龄妇女漏管理、环孕情漏检测、节育措施漏落实等现象。有些乡镇对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创建活动只有方案没有切实抓好创建落实。少数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存在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现象,有些组信息员没有履行好职责。

  2.社会抚养费征收不规范。有些乡镇存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执法不规范、证据链不完整、征收标准不严格、征收到位率低等问题,少数乡镇社会抚养费没有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对依法行政的要求更高、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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