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五:钢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四个为零”(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促进生产持续发展,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厂各级干部和员工以及来厂从事各种作业的外来单位或人员,都要遵守本制度,各部门、作业区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每个员工都应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厂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或不执行。
四、建立以厂长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全员安全自主管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负责的专业及分管的作业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 各级干部的安全职责
第一节 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完成集团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时,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审批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和改善劳动条件,遇有特别危急情况,危及人身安全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伤亡和其他事故。
三、厂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对重大问题做出相应决策或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四、经常对本单位的干部和职工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督检查专职人员,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定期听取安全员的工作汇报,做出正确对策并检查督促,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六、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厂长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二节 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在重大的或带全局性的安全工作问题上的决策,并保证决策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列为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的条件之广。
四、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事故情节、责任大小,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督促所属各部门,结合各自的业务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安全生产。
六、支持和指导团组织积极开展“青年岗”活动。
第三节 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全面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时,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天调度会安排
生产任务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具体布置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避免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发生工作事故和其他事故。
二、经常布置、检查、督促安全员的工作。定期分析厂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由专人负责限期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应急防护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
三、在组织指挥生产时,对各方面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解决,不违章指挥。在组织处理生产事故时,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如急需排除事故恢复正常生产时,某些环节或作业需采取特殊措施方能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现场指挥,并落实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四、参加安全例会,教育各部门作业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放在指挥组织生产工作的首位,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行为。
五、参加对重大事故的组织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审查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并根据事故情况,追究责任,按章处理责任人员。
六、积极配合厂长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安全措施,协助落实。
七、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扩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节 分管设备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一、进行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要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的要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安排大、中修工程项目,要有计划地结合解决事故隐患和治理其他物理因素危害。
二、组织指挥设备检修和工程施工时,要督促施工检修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教育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三、组织设备、电器、压力容器、吊具、工具等引发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伤亡事故、重大生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定期分析厂房、设备、压力容器、电器、行车、吊具的技术状况,布置或组织专业人员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厂、部无法解决的应书面报告集团公司和安全部门。
五、会同专业人员,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节 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网络,协助并督促作业区和班组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评比活动,积极培训班组长和工会小组长,提高全员素质。
三、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在重大的安全工作问题上的决策,并监督、保证决策的贯彻实施。
四、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事故情节、责任大小,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检查督促员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工作。完成集团公司工会、厂部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任务。
第六节 团委书记的安全职责
一、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各种形式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青年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加强自我保护的自觉性。
二、建立以团的各级组织为领导的青工安全监督岗(哨),发挥广大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互助监督作用。
三、积极协助行政领导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成集团公司团委、厂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第七节 生产部长(助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排除应由本部门解决的事故隐患,做到“及时、安全、可靠”。
二、每天布置任务、组织生产检修时,根据当天的生产检修实际情况具体布置保证安全的措施,并做好记录,要把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检修的每个环节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自己不违章指挥,并制止别人违章作业。
三、每周要组织专业人员、车间主任(炉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其所用机械、工具、电气设备的防护信号、栏杆及联锁等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装置不灵、不全、不可靠的要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报告厂部,未解决前,要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要经常对作业区负责人和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组织各工种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抓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
五、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参加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对违章违纪人员,严格按厂公司有关规定考核。
六、检查督促职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工作。在开展劳动竞赛活动中,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