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犬只免疫工作计划范文(2)

2018-09-15工作计划

三、开展犬只免疫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1.各畜牧兽医站对犬只的免疫工作要实行防疫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制(站长要带头包村包社),防疫人员要逐户做好犬只存栏普查、造册登记,对畜主同意免疫的,及时进行免疫,发放“动物免疫证明”,做到一犬一证,建立好犬只防疫档案,记录规范完整;对不接受免疫的也要建立档案,应有畜主签字或村社干部签字,乡镇站将未免犬只花名册交当地政府,集中组织力量予以捕杀。实行“不免即灭”、“不拴养即灭”的强制措施,使狂犬病防制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2.为了顺利推进农村犬只免疫的开展,在20xx年2月25日前,以村社为单位设置集中免疫犬只地点,收取犬只免疫费每只10元。在20xx年3月份期间,由各畜牧兽医站组织动物防疫员和乡村兽医人员,由村社干部带路到村到户逐只进行免疫。对20xx年4月底仍未进行免疫的犬只,由当地政府组织力量全部捕杀。

  3.对城镇饲养的犬只,凭公安部分发放的《犬只准养证》免疫,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4.各乡镇站要每月月底前及时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犬只免疫进度表,切实完成犬只免疫任务。同时上交20xx年狂犬病防制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

四、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完成犬只监测任务

  各乡镇站的站长要切实加强对狂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犬只免疫工作任务。狂防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站长没安排工作的,追究站长的责任;防疫人员未完成任务的,追究防疫人员的责任。为了掌握犬只带毒情况,请各乡镇站随机采取犬只血清两头份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检血清应附犬只的免疫时间、免疫次数、犬只年龄、存栏地点等情况的详细记录。在20xx年5月底,县局将对各乡镇的狂防工作进行督查,对狂防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上一篇:农机监理的工作计划范文下一篇:母婴健康工程经费使用的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