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层_______号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XX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_号_______层_______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_______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
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_______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XX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