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桩基础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桩基础施工
专
业
分
包
合
同
年月 日
桩基础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及范围:
4、造价:每米施工单价按 元/米计算,送桩部分(空送)适当补偿 (此工程桩基检测费、税金 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5、质量等级:合格
6、工期拟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天。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3 项方式承包
1、按工程内容及范围单位造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工作量按实际完成量计算;计算规则按定额有关说明执行。
3、压桩工作量按日报表签证量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设备进场开始正式工程桩施工时付设备进场费 万圆整(¥元)。
2、压桩完成时付工程总价款至:以米为节点,付施工量总价的70%
3、余款待桩基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应交乙方会审后图纸三份,地质勘察报告一份,地下管线图一份。
2、应在压桩前按乙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做好施工区域的三通一平及地上、地下原有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提供压桩设备施工的必要条件,保证施工过程中附近居民无异议。
3、甲方供桩按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进桩,若供桩不及时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乙方每个台班 元停工损失费。
4、按照城市规划及有关规定,办好施工应备的手续。
5、在工期范围内遇停电、地下障碍物清理、截桩、周围建筑物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累计三天乙方不计取停工损失费,工期顺延;超过三天,第四天起甲方需补贴乙方停工损失费,每个台班 元。
6、承担因工程款未按合同期约定付给乙方的合同违约责任,若不能按约定期付款,则按日息2%付息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按合同及施工图纸与文件,及时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道路及材料堆放位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及施工验收标准,如期完工并及时整理好技术资料。
4、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并负责安全生产,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5、承担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事故责任。
第六条其他
1、甲方指定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为工地代表。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正本 贰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量完工,价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补充协议与此合同等同效律)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建设单位:牡丹江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 温州建设集团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牡丹江市中科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乙方) 由公司投资建设、甲方总承包施工的 牡丹江市百好花园1#~2#楼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或经业主推荐)现将其桩基分部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各方责、权、利,保质、保量、按期地完成施工任务,根据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2)二、工程承包范围:1)、 桩基工程
2)、
三、工程内容: 钻孔 桩 600 m3,桩径 60cm桩长 11 m 只。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中 材料甲供);
五、材料采购:本工程所需材料钢材、商砼 ,采购方在采购材料的同时应严把质量关,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均须有质量合格证明。
六、工程造价:
1)本分包工程暂定造价 m3,含税金),完工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建设单位签证后按实调整,材料价格实行 。
2)本分部工程使用2003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省市配套文件为依据,计算方法: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总包合同的工程款支付为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乙方应上报已完工程量,甲方进行汇总后统一向业主上报,经业主核定后,在次月7日前支付工程款,按当月完成量的80%支付(甲方在业主资金到位情况下,应保证乙方的工程款项,若不到位,按规定计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款的月息2%)当月甲供材料同时扣回,余款在该桩基工程通过验收,办理该桩基工程竣工结算后结清(留保修金)。
5)其他;1、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的配合管理费按中标的桩基造价%计取。 2、
七、施工工期:
1)本分部工期为 30个日历天,自 2009 年 7月 1日至
2009 年 7月30 日为止。如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罚200 元,超过天,每延期一天罚 300 元,以40天 为限。如工期提前,每提前一天奖 200 元,以 30天 为限。
2)在分部工程施工期间,如果遇到非乙方因素和不可抗力,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经业主及甲方签证后,工期予以顺延。
八、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联系单及现行的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本工程总包合同质量等级为创××杯 等级。如果该工程今后获得××杯等级,总包方应将所得奖励总额的%奖励给乙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总体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则处罚乙方 万元,若分项工程未达到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处罚桩基工程总价的%罚款,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相应费用,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2)本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负责按温州市建设工程资料存档与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要求,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总包单位。
3)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如桩基质量引起建筑物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维修、赔偿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工程保修金按 %扣留,计 元,归还期限和方式按集团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九、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施工用水、用电接通至现场,提供总
配电房、配电箱(一级配电箱)。
2) 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提供座标控制点、水准点。
3) 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4) 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 配合乙方协调有关工作。
6) 根据乙方的计划及时供应甲供材料,并提供临时设施场地。
7) 协助乙方办理签证手续。
8) 甲方驻现场代表: 张健,联系电话: 15145370666。 乙方责任:
1) 对施工期间劳动力、材料、资金投入、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统筹安
排,不得转包。
2) 认真做好工程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要提前半天通知业主、监理单位、
甲方及有关部门。
3) 施工期间,乙方应配合业主、监理单位、甲方及有关部门对现场操作技术、
安全资料、现场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随时抽查。
4) 必需确保工程技术资料记录完整、准确、真实、齐全,提交完整竣工资料
交付甲方。
5) 乙方必须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所需要的文件。
6) 乙方驻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
十、安全、环保、文明施工:
1)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乙方进场前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甲方缴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押金(为合同价的5‰,不少于5000元)计 元(如果确实有需要),若有违章行为,甲方在权按有关规定条款予以处罚。
2)乙方应在现场设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并落实其相应的安全责任。
3)乙方施工人员要求入住甲方现场民工宿舍,人员应具备“三证”方能入住,三证办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负责提供安全帽、床铺、上岗证等(费用乙方自理),所有进场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4)甲方应组织乙方项目管理班子进行项目部管理制度交底;乙方负责对其进场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每周开展安全自查。
5)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乙方必须根据规定根据规定安排持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自验合格签字后报甲方。
6)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运行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采取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分包范围内如发生一切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其事故费用及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负,对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运行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进场材料和建筑垃圾按甲方要求定点堆放,做好落手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8)乙方违反本合同安全生产约定条款或甲方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甲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罚,罚款从乙方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上级部门对乙方的处罚另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退还保证金时间和方式按集团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业主鉴证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鉴证单位壹份,各自转报有关部门备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本合同工程完工达到质量要求,技术资料齐全,工程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月日 年月日
鉴证单位:
代 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