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四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支付滞纳金。
第四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按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的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的违约金。
第五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__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__市经济委员会、__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__市财政局、劳动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__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__市分行等有关部门备案。
出租人代表__(签字)
承租人代表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