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简易合同范文锦集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简易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简易合同 篇1
赠与人: 受赠人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受赠人二: 受赠人三: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受赠人四: 受赠人五: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赠与
1、赠与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 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甲方。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情况,如果成绩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决定。
第二条 受赠人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
(2)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 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受赠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转让其股权时,赠与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即本协议赠与人享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1)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每1%股权,赠与人须支付认购款人民币元,且受赠人每年转让股权的比例为不得超过50%。
(2)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赠与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赠与人及其他股东接到受赠人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受赠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四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赠与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赠与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五条 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七份,签字方各执一份,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具有同等效力。
赠与人: 受赠人一:
日期: 日期:
受赠人二:
日期:
受赠人四:
日期:
受赠人三: 日期: 受赠人五: 日期:
简易合同 篇2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用方):
一. 甲方聘用乙方在 专业技术十级 岗位工作。
二. 聘用期限为 三 年, 从 20xx年 9月26日到 20xx 年 9月26日。
三.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xx]85号)和本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一)乙方必须按照所聘用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完成本职工作。
(二)甲方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三)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聘、变更、解除,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xx]85号)和本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岗位聘用合同。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岗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岗位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岗位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原岗位聘用合同,延续的岗位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岗位聘用合同期限相同。
四.乙方受聘期间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由上级有关部门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工资调整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社会保险,并由上级相关部门按期为乙方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相关部门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五.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