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施工合同范本(5)

2018-07-21合同范本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工程地点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可抗力发生:

  (1)、周围250公里以内发生的六级以上的地震。

  (2)、八级以上持续一天以上的大风暴雨。

  (3)、动乱、战争。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四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损情况。在事后三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呈送甲方和保险公司,甲方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本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通力合作,协商处理,以减少甲、乙双方损失,有关处理事宜形成文件,甲、乙双方签字存档。

  第二十四条 总包和分包

  1、乙方作为本工程的总包单位。

  2、经甲方同意,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把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有专项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如是甲方直接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这些单位作为乙方的分包单位,乙方可以向分包单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收取数额由甲、乙双方与分包单位协商后确定。

  3、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如在施工中各分包单位之间发生矛盾,由乙方会同甲方负责处理。

  4、乙方负责向各分包单位提供施工必需的水、电、住宿设施。分包单位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5、各分包单位协助乙方收集有关本工程的竣工资料。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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