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施工合同范本

2018-07-21合同范本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基坑支护施工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篇一:基坑支护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XXXXXXX

  二、承包范围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XXXX水电工程勘察院设计2013.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V型拉森钢板桩、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锚索、锚管、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木桩、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基坑顶部1.5M范围内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机械安拆及进出场,施工场地铺筑等,协助基坑支护工程监测、 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 施工资料编制、整理、装订成册等,为完成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并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施工内容

  3.1 该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1)一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2)二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3.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IV型拉森钢板桩

  (2) 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面层

  (3) 预应力锚索

  (4) ¢48锚管

  (5) ¢1000灌注桩

  (6) 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

  (7) 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

  (8) ¢80稍径木桩

  (9)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顶部1.5米范围内的硬地化

  (11)施工项目产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项目等。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时性,否则,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产生的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不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核定单价、总价包干的方式。

  4.1 包干总价中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试费、试验费、施工配合费、施工用电用水费、泥浆制备及清运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检测、机械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抽水排水、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采购前7天内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查品牌、质量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3施工阶段的临建和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完成后于退场前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后续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罚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预付款),工程正式开工后,按每月实际完成合

  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给乙方作为本月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进度结算书和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和监理应在下月5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并且在办好审批手续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开挖到位后,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方等相关

  方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双方核对完成;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十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_ _%。

  5.3 预留结算价款的%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后,接乙方

  书面请款报告,九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甲方收到

  乙方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该期应付款时,乙方须开发票至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6.1 合同价款:本工程经双方核定后的包干总价 元(大写:元人民币)。

  6.2 按核定后的单价总价一次性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修改变更增减指令,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3 包干总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为施工范围内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并不明确,乙方均按合同总价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各项综合单价被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综合单价;

  6.5 甲方指令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据实计算,价格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

  ① 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包干总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包干总

  价清单》中甲方确认的核定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变更增减数量计算,如《包干总价清单》中存在相同项目但单价不同,则单价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的最低的核定单价执行。

  ②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核定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③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单价按市场价或套用以下标准两者取低者计算(计价软件采用晨曦软件),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宁德建设工程信息》加权平均价计算:

  1)2005版《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2005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1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综合单价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 7 月 31 日前执行的相关配套文件及补充定额

  5)按《包干总价清单》的计算方法结算。

  6.6 工程拉森钢板桩实际打拔天数按5个月(从甲方要求的每一个施工段最后一根桩施打完毕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桩之日止)包干在总价中,实际天数超过5个月后,每超过一天按 元/吨计算。计算天数以现场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天数为准。

  七、工期要求

  工程总工期为:地下室一层与地下室二层之间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 15个日历天;所有水泥搅拌桩、灌注桩的施工工期为20 个日历天;拉森钢板桩、松木桩施工时间根据基坑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阶段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工期延迟处罚: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2‰罚款。

  八、工程施工:

  质量要求

  8.1¢20的锚杆、¢48锚管、¢1000灌注桩成孔后,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土渣清理干净并办好工程隐蔽记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钻孔检测;

  8.2乙方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负全责;

  8.3必须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违规,视为违约,按违规每条500元/次/人处罚;

  8.4乙方有责任密切监测边坡及周围地表、建构筑物的位移变形,制定落实抢险预案。发生险情时,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务必实行先抢险后查责任的原则;由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由乙方承担;

  8.5若因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发生基坑边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除修复倒塌的边坡外,还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6认真审查设计图纸,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解决。若因甲方提供的图纸有错误,乙方并没有发现问题,而按错误的图纸施工导致发生的工程事故使边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专家认证属图纸的问题,则责任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有责任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修复的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

  8.8竣工后约定的保修期内,乙方应制定好应急预案,并于基坑开挖到地下室施工期间,派驻有施工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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